据新华社东京11月9日电(记者 刘赞)日本东京地方法院9日就著名女星酒井法子涉嫌藏毒和吸毒一案作出判决,判处她1年零6个月有期徒刑,缓期3年执行。
判决书认定,酒井法子于7月30日前后在位于鹿儿岛县奄美大岛的饭店内吸食毒品,并于8月3日在位于东京都港区南青山的公寓内非法存有毒品0.008克。
判决书说,酒井法子在旅游地吸毒,并以再次吸食为目的保留吸毒后的残留毒品,说明她贪恋毒品。
酒井法子供认4年前受丈夫劝诱开始吸毒,从去年夏天开始每月吸食数次,与丈夫一同吸食,有时甚至主动提出吸食,说明她吸毒是习惯性的,并对毒品有某种程度的依赖性,其辩护律师称其吸毒没有习惯性的主张不能被认可。判决书还指出,酒井法子在丈夫被捕后为避免自己吸毒行为暴露而四处逃跑是卑劣行为。
但判决书同时也说,酒井法子承认自己的罪行,深刻反省,决心远离毒品并考虑与丈夫离婚。她已受到被经纪公司解雇的社会制裁,且无前科。考虑到这些因素,此次判决予以缓期执行。
酒井法子的丈夫高相祐一8月3日凌晨因持有毒品在街头被警方逮捕,此后酒井法子一度不知去向。警方后在调查过程中发现她有藏毒嫌疑,遂于8月7日开始追捕她。酒井法子8月8日晚向警方自首。东京地方检察厅以藏毒和吸毒嫌疑对她提起诉讼。在10月26日的审理中,酒井法子承认检方对她的指控。
酒井法子所属的经纪公司已于8月28日将其解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