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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记者诬陷韩星宋日国 终审被判有期徒刑8个月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1月12日14:15  新浪娱乐
女记者诬陷韩星宋日国终审被判有期徒刑8个月
宋日国(左)女记者(右)

  新浪娱乐讯 北京时间11月12日下午消息,据韩国媒体报道,女记者状告韩国影星宋日国暴力殴打自己一案在历时两年之久后终于有了结果,近日负责此案的法官对此案作出宣判,判女记者金某诬告罪成立,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金某于2008年1月将宋日国告上了法庭,称自己在试图采访宋日国时,被其挥肘打到了脸部而严重受伤。不过检察官在对此案调查时,根据监控录像等证据判断金某是诬告了宋日国。

  金某在不久前的一审中曾被处以有期徒刑一年,而在12日的终审中则是被改判为了有期徒刑8个月。虽然在今天的庭审中金某再次主张作为证据的监控录像被人为修改,不过法官表示金某对案情的主张前后不一的地方太多,因此不会在作出判决时不会考虑她的种种主张。姜知勋/文 版权所有Mydaily禁止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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