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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孝利遭代言公司起诉 要求索赔4亿9000万韩元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13日16:32  新浪娱乐
李孝利遭代言公司起诉要求索赔4亿9000万韩元

李孝利

  新浪娱乐讯 北京时间9月13日下午消息,据韩国媒体报道,韩国女歌手李孝利因不久前的专辑剽窃风波而遭到她担任代言的某公司起诉,遭到了4亿9000万韩元(约285万元人民币)的索赔。

  该公司负责人在13日上午表示,代言模特在签约期间内的形象等同于企业和产品的形象,艺人不能在合同期间因自身违反法律而导致公司和产品形象受损,但是李孝利此前公开承认新专辑大部分歌曲都是剽窃的,让他们公司形象受到了不可估量的损害,因此要求李孝利进行全额赔偿。

  李孝利从去年8月18日开始担任该公司形象代言人,该公司为此一共支付了7亿1500万韩元(约407万元人民币)的代言费用给李孝利,而该公司负责人表示,该公司因李孝利专辑剽窃事件承受的损失仅计算出来的就高达4亿9288万韩元(约287万元人民币),今后不排除再追加索赔金额的可能性。金勇宇/文 版权所有Mydaily禁止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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