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张紫妍遗书详情的公布,再次让“韩国娱乐圈潜规则”这一话题成为焦点。不过,韩国娱乐圈里的所谓“潜规则”,其实更应该称为“明规则”。
规则 1
从艺先做“练习生” 训练内容很残酷
韩国艺人大多在小学或高中即被经纪公司签下培训,称为“练习生”。培训周期一般是两到三年,从十四五岁开始培训,到十六七岁成熟期时出道。
据报道,韩国普通“练习生”的选拔已经达到了800选1的激烈程度。而练习生中又只有一半左右能够最终成功出道。
前Super Junior-M组合成员韩庚在《鲁豫有约》中接受访问时曾说:“(在韩国)当练习生的时候,最多每天要连续练习20个小时。”魔鬼般的练习非常苦,甚至骨折了两个月自己都不知道。练习生吃住都在公司,私下外出也被经纪人完全管理,几乎完全没有自由。
如果“练习生”培训几年后没出道,就会被送去陪酒。据报道,某年韩国演艺圈曾有一名练习生出面爆料,指控经纪公司表面上包吃住,事实上是把宿舍当成招待所,每次都让富商入内“选秀”,不知情的练习生被公司以练舞为由,带到满是镜子、镜头的舞蹈室,做一些可展露身材的伸展动作,以供“验货”。
规则 2
签约之后成“奴隶” 经济剥削很严重
2008年年末,据韩国媒体报道,韩国爆出10家演艺公司与艺人签署的不公平合同,在这些艺人合同中“欲与异性交往,应事先和公司商议,然后接受指挥监督” 这样的条款赫然在列。过分的条款还包括:交代家庭成员中是否有人负债,是否曾有丑闻;谈恋爱之前需申报备案;所有的私人问题不可隐瞒;个人出国也必须通过经纪公司的批准。
大公司对艺人收入的抽成比例相当高,一般为七三开或八二开,甚至不少艺人在刚出道的几年中根本拿不到钱。韩国女歌手Sara曾透露韩国经纪公司与艺人间的分成问题:“韩国的艺人经纪公司抽佣比例,有的可能达到90%。”如果艺人想跳槽,违约金会高到他们完全没办法偿还。
规则 3
出道之前先整容 工作强度非常大
曾经在韩国宇田、DR、SM等多家大型娱乐公司高层任职的天娱传媒经纪总监司捷在接受采访时称,“整容”是一般韩国艺人出道前的必修课。
韩国有上百个综艺节目,为了不被公众遗忘,明星们除了要完成录制唱片、拍摄影视剧等正常工作外,还要接受公司安排参加这些节目。
神话组合成员Andy称:“明星一天只能睡3到4个小时。”司捷表示:“这种高强度的工作很普遍。”
规则 4
黑道资金也进入 艺人经常遇暴力
2006年,媒体报道称,当年在韩国娱乐圈掀起了“迂回上市”热潮,裴勇俊、Rain和张东健等明星都利用本人的人气,变身为企业的大股东,但随着作为“大众的偶像”名利双收的演艺人接连投入经纪公司事业或股市,逐渐出现了不良传闻,据称暴力组织的资金流入的疑惑不断被提出。这也就是说,一些黑社会组织可能利用演艺人所具有的良好形象和知名度达到“既赚钱,又洗钱”的目的。
报道中还透露,黑社会帮派“泛西方派”前头目金泰春曾因涉嫌威胁演员权相宇而被拘留。金泰春威胁过要杀光权相宇全家,因涉嫌强迫权相宇参加日本演唱会被起诉。
规则 5
陪酒陪睡很普遍 娱乐公司拉皮条
据韩国国家人权委员会2010年发布的《女艺人实际人权状况调查》报告显示,在10名女演员当中就有6名表示曾被要求向社会上有地位的人士提供性交易。在被要求提供性服务的女艺人当中,大约有一半(48.4%)在拒绝之后在角色分配或者主演广告等方面蒙受了损失。
韩国女艺人的性交易一般在高档酒吧或是会馆进行,酒吧或会馆的老板充当中间人的角色。(大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