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王建中即将推出的《我把刘晓庆送上法庭》一书,记者昨日采访了刘晓庆的妹夫、刘晓庆文化艺术有限公司总经理靖军。他称,该书的内容虽然他还没有看过,但单就书名来看,侵权是毫无疑问的!
靖军对记者说:在“《火烧阿房宫》官司”即将开庭的时候王建中出这本书,是想让舆论配合着他来炒作,所以我们一直很低调。这本书现在还没有面市,我们不好就书的内容 发表评论,但是,单就这个书名来看,对刘晓庆的侵权毫无疑问。他进一步解释说:王建中告的是晓庆公司,不是晓庆个人,刘晓庆在法律上只是一个自然人,既然你没有告个人,怎么能说“我把刘晓庆送上法庭”?这太荒唐了!
至于刘晓庆会不会就这本书而起诉王建中,靖军没有直接回答:“王建中在晓庆公司的时候只是一个普通的打工仔,晓庆根本和他就没见过几面,对他没什么印象,这本书她也不太关心。不过,我们到时候会根据他侵权的内容,判断是民事诉讼,还是刑事诉讼,再予以应对!”实习记者张文伯 记者王潇
昨日,记者采访了光明日报出版社社长李树喜。记者:因为事涉敏感,出版社是怎么看的?
李树喜:我们出这本书的心态比较平常,因为它是以报告文学和纪实文学的形式出现的。对这事儿,我没有详细过问,只是要求编辑做到“用事实讲话、以理服人”,书中不能有人身攻击的东西,一定要把好这一关。
记者:当初这本书是怎么策划出笼的?
李树喜:是王建中主动把书稿送到出版社的。我和编辑们商量过后,当即就决定出版这本书。
记者:王建中凭什么让你们相信书中所言的真实性?
李树喜:我们凭王建中和刘晓庆所签的合同,认定书中的基本事实还是站得住的,但我们不可能去调查书中涉及的每一个细节。
记者:刘晓庆因此找过出版社吗?
李树喜:听到我们出书的消息后,刘晓庆已托人找过出版社,但大家没有直接见面。
记者:想没想过刘晓庆方面强烈反弹会殃及出版社?
李树喜:如果刘晓庆有意见,她本人也可以提供资料,我们给她出本书啊。当然,前提也得是“用事实说话、以理服人”。本报记者王潇 实习记者张文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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