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记者杨翘楚)昨(27)日中午1时40分左右,王建中向刘晓庆索要千万欠款案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正式开庭。法庭上,十几家全国各地的媒体长枪短炮齐聚一堂。在苦等了6个多月后,昨日精心准备过的王建中情绪异常激动地陈辞,而被告方面只到庭了一位杨姓女律师,不见刘晓庆、靖军的身影。原告、被告双方争论的焦点聚集在王建中究竟有无主体资格即王建中究竟是不是刘的经纪人,王建中是否具备状告刘晓庆的资格的问题上。
王建中情绪激动
原定1时30分准时开庭的庭审,由于到场媒体过多,延迟到1时40分开庭。王建中穿着灰色休闲装,头发梳理得异常整齐,鼻梁上架着一副黑色墨镜出庭。据王建中说在法院门口他看见了刘晓庆妹夫靖军的车泊在那儿,但在场的媒体并未捕捉到靖军的身影。代表被告方出席的是一位杨姓女律师。
在整个过程中,王建中的情绪都显得异常激动。一开始陈辞的时候,王建中就强调说:“我的情绪很激动,请法官原谅我。因为我已经等了6个多月了。”情绪激动的王建中被法官提醒了多次“不要讲和本案无关的内容”。
和谈最终破裂
原告被告双方就王建中究竟是否具备主体资格的问题在法庭上激烈争辩时,王建中拿出的证据之一是在拍摄《火烧阿房宫》时的一份广告合同,上面注明《阿》剧广告收入的20%属于王建中,即王建中想通过这份在广告收入中的份额证明自己具备主体资格,而不仅是刘晓庆公司的雇员而已。
被告方的代表杨律师出示的证明王建中属于刘晓庆公司雇员的证据是一本厚厚的本子,这本子上粘满了在拍摄《火烧阿房宫》期间王建中向刘晓庆公司报销的各种费用单据。在庭审中,法官提出原告与被告双方是否愿意和解的问题时,王建中的代理律师说愿意和解,但提出和解的要求是刘晓庆方面必须承认王建中是刘晓庆的经纪人。和解的提议被刘晓庆的代理律师杨律师一口回绝,杨律师说:“我们根本不欠你的钱,为什么要和解。”并强调请求法院保留西城区法院的判决。
庭审在3时30分左右结束,退庭的时候,双方都显出了能打赢官司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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