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曾家新) 亚姐郭金近来官司缠身。先是手机号码被刊登在报刊上,导致“电话骚扰事件”的不断发生,但惊魂未定的郭金并没有想过要诉诸法律。然而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刚从日本东京拍完广告回来的郭金却不得不为维权走上法庭。
前天,据郭金的好朋友刘小姐透露,因深圳某化妆品有限责任公司就两款系列化妆品引发的侵犯郭金肖像权一案,于4月4日在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首次开庭审理,郭金及律师 出庭。
郭金在起诉书中称,被告方深圳某公司,在未经她本人同意前提下,与香港某国际化妆品有限公司联合出品的某系列化妆品,在包装盒上擅自使用了郭金的肖像;而深圳某公司出品的另一款系列化妆品,超出合同范围将郭金肖像用于街头传单、超市的宣传单、灯箱等,由于照片使用时间过长,加之翻拍扩大,使宣传品上郭金形象严重受损。对此郭金要求该公司停止继续侵害其肖像权行为,在全国范围内公开赔礼道歉消除不良影响,并赔偿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失费20万元。
据悉,被告方深圳某公司并没有提出任何异议。在电话采访中郭金表示:“其实从时间还是精力来讲,我并不想非上法庭,‘手机骚扰’那件事忍忍不也就过去了吗,但作为公众人物,肖像权的事情我是忍无可忍。”记者事后又联系到被告深圳某公司,据一位没有透露姓名的负责人介绍,这件事法庭还并没有宣判,所以现在一切还都不方便透露,但公司目前会对这场官司奉陪到底。
《京华时报》(2002年4月10日第B4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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