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号码被刊登导致的“电话骚扰事件”对亚姐郭金来说仍惊魂未定,但是为了不使那位多年朋友的记者因为官司的牵连前途受到影响,重情义的郭金最终决定了放弃诉讼计划。然而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刚拍完某品牌的美容口服液形象代言人广告从日本东京回来的郭金却再次官司缠身。
因深圳某化妆品有限责任公司就“香雪兰”、“雪妃”系列化妆品引发的侵犯郭金肖 像权一案最近在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首次开庭审理,郭金及北京天如律师事务所的温艳秋律师出庭。
郭金在起诉书中称,被告方深圳某化妆品有限责任公司在未经本人同意前提下,与香港某国际化妆品有限公司联合出品“雪妃”系列化妆品,在包装盒上擅自使用郭金肖像;深圳某公司出品的“香雪兰”系列化妆品,超出合同范围将郭金肖像用于街头传单、超市的宣传单、灯箱等,由于照片使用时间过长,加之翻拍扩大,使宣传品上郭金形象严重受损,在全国范围造成不良影响。对此郭金要求该公司停止继续侵害其肖像权行为,在全国范围内公开赔礼道歉消除不良影响,并赔偿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失费20万元。
法庭上原告郭金的律师温艳秋律师向法庭出示了相关证据,温律师说,到现在深圳某公司使用郭金肖像权已达7年之久,此间我们主动与对方进行沟通希望协商解决,但对方态度生硬并无诚意,那只能诉诸法律。
始终低调的当事人郭金在记者一再追问下,不无感慨地说:“其实从时间还是精力来讲,我并不想上法庭,‘手机骚扰’那件事忍忍不也就过去了吗,可这次实在是忍无可忍了,7年前的照片现在还用,那形象简直惨不忍睹,作为公众人物,这是多大的打击啊。前后这两件事情给我的教训是,演员应当多些法律保护意识。”(雨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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