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据《杭州日报》报道,昨天晚上,记者第一时间采访了刚从北京归来的“刘晓庆涉税案”律师———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北京分所负责人姚燕倩女士。姚律师表示,刘晓庆案目前尚无任何结论,是否构成犯罪,必须由法院来判决。现在很多报道在事实与法律上都存在错误。
带走刘晓庆的过程相当平静
据姚律师介绍,刘晓庆是6月20日被北京市公安机关刑事传唤的,第二天即被刑事拘留。目前,“刘晓庆涉税案”正处于公安机关的刑事侦查阶段。
姚律师说,6月20日刘晓庆从刘位于北京昌平的玫瑰园别墅被警方带走时,她正在现场。她说,整个过程相当平静,也相当文明,刘晓庆表现得极为配合。
7月12日,姚律师获准前往秦城看守所与刘晓庆见面。姚律师说,当时刘晓庆的精神状态比她想象的要好得多。
她还说,刘晓庆在看守所得到了比他人“更为良好的待遇”。但是,当刘晓庆提出要用油膏染一下白发时,因为不符合有关规章制度,遭到看守所拒绝。
取保候审未获批准
姚律师说,刘被拘留以后,作为律师,她也曾考虑过给刘晓庆争取取保候审,但因案情重大,不能排除取保候审之后出现的任何意外情况,最后这个请求未能得到批准。
对公司的管理,刘晓庆是不尽责的
据姚律师介绍,尽管是“北京晓庆文化艺术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刘晓庆很大的精力都用于公司的艺术运作上。她常年在外拍片,像《逃之恋》、《火烧阿房宫》等电视剧,她既是制片人、发行人,又是主演,在这种情况下,她无暇过问公司的日常事务,在这一点上,她是极为失职的。
姚律师说,在与刘晓庆的沟通过程中,她曾多次作过试探,发觉刘晓庆对有些事情,如财务与税法,确实是不太懂。
关于公司1996年以来采取不列或少列收入、多列支出、虚报申报等手段偷逃税款,姚律师说,目前她尚未看到具体的材料,一切都将按法律程序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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