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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报北京电:日前,刘佩琦做客央视《艺术人生》,在主持人朱军的引导下,刘佩琦讲起了他坎坷的艺术人生。说到自己艺术道路上具有转折意义的电影《秋菊打官司》时,刘佩琦讲述了当时已是国际级影星的巩俐的平民事。
巩俐为我们洗衣服
拍摄《秋菊打官司》时,因为张艺谋导演的创作态度很严谨,在开机前的十几天里,剧组的工作人员每天都要讨论剧本。在讨论中,刘佩琦提出要把“秋菊的丈夫演成一个当地农民”的思路赢得张艺谋的认可,刘佩琦一下就从扮演村长的雷恪生那里“抢”来了6场戏。在剧组的工作人员看来,每天早上的讨论是很有价值的,但是巩俐每天都是很晚才来,大家对她的表现很意外。后来刘佩琦才知道,巩俐是在利用上午的时间为大家洗衣服。“那个时候流行穿牛仔服,很厚,也不好洗,巩俐承包了所有人的脏衣服。她经常晚睡觉,但是出现在大家面前的时候已经做了那么多事。当时她已经是个国际级影星了,你说她图什么呢!”
巩俐的照片只值3块钱
刘佩琦还讲起了这样一件事,一次副导演吩咐他和巩俐去县城买药。到了县城,刘佩琦和巩俐先是进了一家卖工艺品的商店,他们看到一个四周镶着金边的小相框,相框里正是巩俐的照片。刘佩琦上前问相框的价钱,老板说6块钱。刘佩琦说太贵了,5块钱卖不卖。老板坚持要6块。刘佩琦冲着巩俐笑,巩俐一会儿擦鼻子,一会儿弄围巾的,就怕老板认出她来。两人走出小店后,老板追了出来,问他们3块钱要不要。“我说不要,巩俐就踢了我一脚,说我连3块钱也不值吗?”当然,巩俐也没有买这个相框,但是到了药店后,巩俐一下就买了100多块钱的药,这个时候她表现得倒是挺奢侈的,那些药多得都有点抱不住了。
巩俐找纸给人签名
从药店出来后,一个卖萝卜的人认出了巩俐,要找巩俐签名,但是这个卖萝卜的人既没有纸,也没有笔。他只好向旁边的人借了一支圆珠笔,不过纸没找到。这时候那个人盯准了马路上一张被人踩了很多脚印的烟盒,巩俐也明白那人是什么意思,就主动把烟盒捡了起来,弄平了以后就在上面签下了自己的名字。签完名后,他们一起往招待所走,刘佩琦对巩俐说:“这样的事我绝对做不了。”巩俐告诉刘佩琦,在她还没从中戏毕业时,有一次在一个电影里演配角,一个当时很红的女演员为了躲避影迷,匆匆钻进汽车就关了门,差点就把旁边几个孩子的胳膊夹着了。当时巩俐就想,如果有一天自己红了,她绝不会这样。
刘佩琦讲完这几件事后说:“这都是一些小故事,但是巩俐真是让我受益匪浅。”(记者裴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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