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某报发表一篇题为《词坛怪才张俊以涉嫌诈骗被拘留传涉案金额上亿》的报道,提到“自由撰稿人陈宽跟张俊以比较相熟”。今天(25日),陈宽就此事给新浪网发来了声明,声明全文如下:
2002年11月21日,广州《21世纪环球报道·明星周刊》发表一篇该媒体记者于飞发自北京的新闻报道,题为《词坛怪才张俊以涉嫌诈骗被拘留传涉案金额上亿》。这篇文章经国
际互联网的广泛传播,在海内外产生轰动效应。鉴于这篇文章中点出了我的真名实姓,认定我与张俊以“相熟”、“但是因为写张俊以被张告上过法庭”,于是乎,我也成了焦点人物。很多记者朋友向我打听有关张俊以的情况,甚至有人在网上发表言论,怀疑我和张俊以有什么说不清的关系,等等。已经淡出文化娱乐新闻写作的我,不得不被动地发表如下声明:
一、张俊以是我三年间上百位采访对象中的普通一员
我从1999年1月份开始从事文化娱乐动态方面的采访与写作,到2001年10月份,我下定决心退出这个领域。在这将近三年(少两个月)的时间里,我采写了500篇左右的文章,涉及到文化娱乐领域的上百位明星、大腕,张俊以仅仅是其中之一。我采写的文章中,有关张俊以的大约5篇,按比例为1左右。这5篇文章,其中2篇属于常规性消息,3篇属于严厉批评或揭露的负面文章。因为这3篇负面文章,一贯喜欢“歌功颂德”的张俊以暴跳如雷,三次扬言将我起诉至人民法院,说我“失实”和“诽谤”,但是后来都经过调解息讼。
于飞先生认为我和张俊以“相熟”纯属他主观臆断。事实上,我对张俊以其人其事的了解也是很平常的,仅限于文艺创作领域。至于他的企业管理和经济运作,因为与我的文化娱乐写作取向关系不大,我很少搜集这方面的资料,他也很少向我提及。据我了解,张俊以在文艺创作领域的海内外人际关系十分宽广,他与中央、省市级众多新闻媒体的总编、主任记者都建立起良好的采访报道关系,而我这个“自由撰稿人”在包括他在内的很多人的眼里,其地位简直是微不足道的。鉴于此,我提请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不要再向我打听有关张俊以的情况,因为我所知道的所谓“内幕”也许还不如你已经掌握的多。
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一个普普通通的公民,张俊以并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他的合法行为受到法律保护,如果有非法行为,受到法律制裁理所当然。然而,有关“张俊以被拘留”的消息来源,并不一定可靠。
我注意到,自今年9月份以来,一些网民在某些国际互联网站上经常张贴有关“张俊以被拘留”的帖子,这些神秘的网民究竟是谁,令人费解。《21世纪环球报道·明星周刊》的记者于飞,应该是首先正式报道该事件并署上真实姓名的第一人。作为同行,我首先对于飞先生的新闻敏感和敬业精神深表钦佩,尽管我不赞成他有关我“与张俊以相熟”的说法。北京市政法机关并没有发布、或者明显授意他人发布有关“张俊以被拘留”的消息。因此,张俊以是否真的被拘留了,还是出国考察了,或者隐居山林了,恐怕一时难以定论。
二、关于“张俊以被拘留”事件的看法
我已经很长时间没有见过张俊以本人的面了。在他传言“被拘留”之后,我和众多关心他的新闻记者一样,也想采访他,但是难以与他联系,所有电话均打不通。目前,有关张俊以的负面推测不断升级,有的文章甚至说他“可能面临死刑”,令人惊心动魄。虽然我以前是张俊以的敌人,被他痛骂为“文化杀手”,但是在他“出事”后,我对他的遭遇十分牵挂。我绝对不是那种“墙倒众人推”的小人,我对那种在张俊以“出事”之后“落井下石”或者“避之唯恐不及的行为举止”不屑一顾。如果张俊以果真犯罪,被判有期徒刑,我一方面劝戒他遵守国家的各种法律,另一方面也会为他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如果张俊以无罪,我必将奋笔疾书,痛斥那些别有用心的造谣诬蔑者。
我从现有不知真假的文章得知,张俊以“出事”是因为“经济问题”。果真如此,我对有关传播媒体封杀张俊以艺术作品的举措十分遗憾和迷茫。说句实话,我对张俊以创作的歌词有的十分喜欢,大多数感觉一般,这很正常,每个作者都不是天才。张俊以被说成是“怪才”而不是所谓的“天才”,这是恰如其分的,因为“怪”包含着可能让一部分人不理解、不喜欢、不赞成的意思。有的网民不喜欢张俊以的歌词,这也很正常,所谓萝卜青菜各有所爱。写什么风格的作品,是批评还是颂扬,是庄严还是诙谐,是主旋律还是多样化,完全是张俊以的最基本的文艺创作权利和自由,应该得到我们社会主义文明社会的尊重和保护。
有的网民因为看到张俊以的一些颂扬性的歌曲,就对他产生负面评价,这对张俊以而言是不客观的、不公正的。据我所知,张俊以写了很多诗词,能公开发表的颂扬性的作品,仅仅是很少一部分;很多作品因为敏感,像“北大怪才”余杰的杂文一样,被锁在抽柜中。这些作品在若干年后我国更加文明的社会环境中发表,大家将发现张俊以是闻一多先生在世!
有的文章声称张俊以的作品是他人捉刀代笔,甚至言之凿凿地揭露他在吉林省辽源市建立写作班子,专门为他写歌词,由他署名发表。我觉得这样的说法十分可笑。如果说张俊以是在美国、港台、北京建立写作班子,汇集全世界华人优秀诗词作者,写出很多优秀的作品,虽然荒诞还值得一信;不是我笑话辽源这个小小的地区城市,如果真有写作高手,恐怕这个地方也就被列为“词城”而取代刚刚被三峡大坝逼走的“诗城”奉节。我觉得,诗词创作与党政干部的会议报告截然不同,前者高度个性化,后者可以由写作班子完成。张俊以的作品,艺术风格具有高度的一致性,不像是出自多人之手;如果真有高手能写出震撼性的系列作品,按照多才文人必狂妄的规律,此人必然不会屈居他人卵翼之下的,岂能替身十几年?!
最后声明:我相信,国家司法机关一定会按照正常的司法程序,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公正、公平、合理地处理张俊以案件。我仅尊重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式裁定,而不会因为某篇文章的报道就对张俊以产生负面评价。同时,我坚决维护张俊以的人格尊严,不管他可能被判有罪,还是被判无罪,还是根本就没有“被拘留”这回事。
陈宽
2002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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