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自己写的歌《打火机》在田震的专辑中未被署名,业余作者黄晓东把制作此专辑的喜洋洋文化公司和歌手田震一起告上了法庭。11月26日此案已经在北京高院审理,判喜洋洋公司赔偿黄晓东4万元,但是双方均表示不服将要上诉。据此,记者采访了田震和喜洋洋文化公司的老总张卫宁。
当记者向田震问起这件事时,她表示这完全是一种炒作。田震说,一个权益收到侵害
随后记者又致电喜洋洋文化公司的张总,据张总介绍,最初他们看到黄晓东送来的歌曲小样,觉得不错,决定采用,但还需修改,之后就让黄晓东修改,但是却再也没有联系到黄晓东,直至歌曲录制完成。黄晓东提供的住址最终证明是查无此人,所留的寻呼机也打不通,所以没有办法联系上黄本人。至于为什么新专辑中没有署黄晓东的名字,张总承认这是他们的工作失误。(实习记者冯泽、本报记者虞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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