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群公司”被罚没收80万元的消息在读者中引起很大反响。昨天,记者多方寻找牛群本人,未果,后来从一位与牛群关系很铁的张先生那儿了解到牛群被罚的一些内幕。
“牛群公司”受罚后,牛群自然成了媒体追踪的热点人物。可连日来,没有任何一个记者找到牛群。昨晚8时许,记者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找到一位跟他关系很铁的张先生。张披露说:“牛群没有消失。现在他还在蒙城县。牛群两年任副县长很出色,省、市领导和蒙
城县群众对他评价很高。根据上级安排,牛群正躲在另外一间办公室写工作总结报告。谁料,前天北京某报纸刊登了牛群公司被罚款的新闻,全国至少有上百名记者四处在电话里找他。牛群怕被炒作,于是干脆关掉了手机,专心写他的报告。”
张先生说,昨日中午他还和牛群一起吃了饭。他也顺便问到“牛群公司”遭罚一事。牛群是这样解释的:“这件事,我太冤枉了!几年前,北京演艺圈一朋友介绍一名药厂厂长跟我认识。那厂长三番五次邀请我为他们的药品做广告。我仔细阅读了相关的国家医药部门的文件后,见他态度又十分诚恳,就同意了。广告做完不到5个月,有一天,我发现东北这个厂长说话办事不地道,我担心出问题,一急,立马写了一份停止做广告的公函发给对方。谁料,对方收到公函后根本不理我,继续在电视上、宣传画上做那些广告。我再找他,他人消失得一干二净。当地工商部门派人四处找他,始终没有找着。这下好,影响闹出去了,当地工商部门只好对我开了罚单。”
对罚款一事,牛群的态度是:一,我做广告,是因看见他们有国家医药部门的质检报告和允许生产该药品的正规文件后,才同意的,如果说违规,应该是该厂厂长负主要法律责任,我和牛群广告公司也是受害者;二,牛群广告公司里,我牛群不是法人,该广告公司使用了我的名字;三、假如当地工商部门一定要对我和“牛群公司”处罚,我保留一个中国公民的申诉权利。记者杜恩湖
龙潭工商分局领导称:80万元是处罚底线
近日,吉林市工商局龙潭工商分局执法人员,曾亲赴蒙城找牛群了解情况。牛群当时的态度非常积极,表示因为公司的一些行为触犯了《广告法》,愿意接受执法部门的处理。不久,牛群回到北京,当执法人员再次与其联系时,牛群的态度突然转变,并质疑龙潭工商分局对其所在北京的公司是否有处罚权。在工商局执法人员反复解释后,牛群的态度才略有好转。
龙潭工商分局邓局长说,25日已有两个人打来电话说情了,因为名人效应,可能各方面的压力都会陆续上来。但不管是谁说情,这个案子不会不了了之。考虑到牛群总的态度还算积极,在下达行政处罚书时,工商部门已按规定“非法所得1—5倍罚款”的最低限即1倍———40万作出了处罚书。也就是说,这个处罚额最高可达200万元。加上其非法广告收入40万元,80万元应该是作出的最轻程度的处理。新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