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网上爆出知名影视演员蒋雯丽因肖像权被侵犯,将湖南《法制月刊》杂志社和山西省临猗县银屑病研究所、山西省国际中西医药学会银屑病治疗中心告上法庭的消息。记者昨日对此事进行了细致的调查,了解到了截然不同的两种说法,使得这场“官司”疑窦丛生。
《法制月刊》的两种说法
说法一::我们对此一无所知
据了解,由于内部机构的调整,目前在《法制月刊》杂志社工作的人员几乎全部是2002年7月以后加入的。杂志社行政办公室一工作人员介绍说,该社自去年7月承包改制后,几乎所有人员都进行了调整,对当时的情况都是一问三不知;广告部戴主任称,“‘七仙消银丸’的广告业务是在此之前的那批人员联系的,我们对详细情况并不清楚。”而负责广告制作的业务主管龙主任则表示,他们昨天已经接到来自全国媒体的大量电话,但杂志社上下对“蒋雯丽起诉”一事完全不知情。
记者随后联系该社法律顾问钟琼武,他也是一头雾水:“有这样的事吗?对方说是什么时候发过来的?我们从来没收到过任何相关文件。”不过他表示,对于此事杂志社将“以不变应万变”,不会主动联系蒋雯丽,而是静观事态发展。
说法二:律师函不正规所以没理会
但据西安《华商晨报》记者沈晓轩了解到的情况,《法制月刊》负责广告制作的业务主管龙主任在接受采访时曾表示,蒋雯丽方面发过律师函,只是非常不正规,甚至连公章都没有,因此无法确认是否是正式文件,所以没有理会。
龙主任同时表示,在问题调查清楚之前不会作出任何决定,如果蒋雯丽真要告,那就等着传票到这里之后再说。
蒋雯丽方面的两种说法
说法一:不知道有此事
由于三位“被告”的相继表态,事件似乎越来越扑朔迷离。真相到底如何?在多次尝试后,昨日傍晚时分,记者终于拨通了蒋雯丽的联系电话,接听电话的是她的姐姐兼经纪人蒋雯娟。说明来意后,蒋雯娟似乎非常惊讶,她反问道:“是吗?你从哪儿得到的消息?我都还不知道有这事。”由于蒋雯丽目前在外地,一时无法联系上,蒋雯娟表示自己不便表态,“等我先问问她是怎么回事再说”。
说法二:对方不理我们
西安《华商晨报》记者沈晓轩在采访蒋雯丽的经纪人及蒋雯丽的律师时,得到的答复却是:早已进行交涉了!但是对方丝毫没有回复。蒋雯丽的经纪人说:“我们曾经和他们广告部进行了几次的接触,但是对方不理睬我们的意见。”
随后在与蒋雯丽律师联系得知,蒋雯丽现在的态度还是希望庭外调解,大家能够把问题迅速解决最好不过了,这件事情已经拖得太长了,实在没什么意思。
厂商:毫不知情
记者致电另两位“被告”,山西临猗县银屑病研究所和国际中西医药学会银屑病治疗中心(两家单位其实是两块牌子一套班子),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也表示,对所谓的律师函和诉讼毫不知情。
鉴于此事凸现出来的疑团,本报记者将做进一步的调查。本报记者周维、记者殷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