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娱乐讯 今日,北京一中院对《芬妮的微笑》影片投资人起诉王志文案管辖上诉做出裁定,案件由北京一中院提审。
此前,王志文对原告在海淀法院起诉提出管辖异议,海淀法院审理后认为王志文异议成立,裁定将案件移送。原告不服上诉,请求北京一中院撤销原裁定,指令海淀法院继续审理。
此案王志文方面第一次表态就称“王浙滨是真正的对手”,“诉讼是要终结王志文艺术人生”使案件的背景变得复杂。
虽然许多影视圈内人士都不愿意对此案说长道短,但实际上业内人士都在默默关注这个案件。不仅是由于王志文、王浙滨都是影视行业的知名人物。更主要是案件实际涉及了影视行业最有代表性的三种主体--电影投资人、电影制片人、电影演员的关系和矛盾。
王志文方面认为,王浙滨由于此前拍摄海淀法院《法官妈妈》电影的原因,可能与法院建立了比较密切的工作关系。所以王志文会想像原告把案件放在王浙滨熟悉的海淀法院审判是要利用诉讼终结他艺术人生。
王志文也应该是为此提出管辖异议,王志文目的再明显不过--使案件摆脱制片人王浙滨可能的影响,使案件移出海淀法院。
北京海淀法院和北京一中院,分别作出将案件移出海淀法院审理的裁定,确实大大出乎人们的预料和想像。北京两级法院的裁定实际也是给案件各方一个提醒:案件双方都应合法合理地使用诉讼程序和技术,应该在一个公平的舞台上去演出各自地角色,不要试图使这个舞台向自己倾斜而更不利于对方。
实际上《芬妮》案件在哪个法院审理,对同样的事实不会有很大的判决偏差。至于谁在炒作我们不关心,只是但愿案件双方不要忘记已经远在天国的瓦格纳老人,她如果知道《芬妮》的这些风波,恐怕在天堂也难安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