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报讯(记者郭志霞)昨天,由央视《夕阳红》女主持沈旭华坠楼致死一事引发的第二案在朝阳法院安贞法庭开庭,沈旭华的4名亲属状告北京张生记餐饮有限公司和京浙宾馆,索赔246万元,但因不能当庭播放原告律师提交的现场光盘,开庭1小时后休庭。此前,沈旭华家属状告市消防局行政诉讼案被终审驳回起诉。
在法庭上,双方对事实均无异议,但就由谁承担责任问题发生争执。沈旭华家属认为
,张生记酒楼和京浙宾馆使用了不合规范的工程且未在危险地段设置警示标志,对沈旭华坠楼身亡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张生记酒楼认为,沈旭华坠楼的通道“并不像原告所说的那样没有台阶”,且通道门是封闭的,只是没有锁死,因此不是导致沈坠楼的直接原因。京浙宾馆则认为,沈旭华在此事中存在“重大过错”,坠楼是她“疏忽大意,过于自信”造成的,所以宾馆不应承担民事责任。
法庭从朝阳分局调取的现场勘察笔录显示,该通道无照明设备,楼梯无护栏,直接悬空,垂直高度为3米多。开庭1小时后,原告代理律师要求播放其录制的沈旭华坠楼地点光盘,而法庭无播放设备,因此法官宣布休庭,何时开庭另行通知。
休庭后,记者们来到张生记酒楼,在事发地点,记者看到,两扇大门中的右门有把手,向外推开后,楼梯的内侧是墙,外侧已装上护栏。2002年8月1日晚,沈旭华与朋友来到张生记二层就餐,中途接听电话时走出包房,推开包房外两米处的一个通道门后坠落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