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报讯 日前,记者从北京某花园别墅物业人员口中了解到可靠消息,因为拖欠近7年物业费共计5万余元,歌手孙楠和辛欣有可能面临一场官司,其“前爱巢”目前已被物业方面断水断电。
据记者深入采访了解,孙楠与辛欣(孙楠前女友)共同于1996年联名购买了北京亚北某别墅项目——某某花园康泰园9号,并于1996年年底搬入。这是一个小户型别墅,上下三层
,有140多平米,因为位置比较偏,当时售价“很便宜”,总价格只有40多万的样子,两人是以按揭方式买下。2000年孙楠辛欣两人分手后相继搬出,前后共住了4年时间。从当年买房直到现在,将近7年时间里,孙楠、辛欣两人欠下了5万余元物业费,却一分钱也没缴。
该别墅物业人员表示,当初买房时,买房合约上签的是孙楠、辛欣两个人的名字,在物业合约上,同样也是写的孙楠、辛欣两人名字。因此,对于欠下的物业费,物业方只有找他们两人索要。目前,物业方面准备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并于前些时候对孙楠辛欣的“前爱巢”康泰园9号予以断水断电。 (央鹏)
-纵深
孙楠不要炒作要反诉告状
针对孙楠和辛欣因为“前爱巢”拖欠物业费可能被房产公司起诉一事,记者第一时间联系到当事人孙楠。结果孙楠愤怒地表示:“这事压根儿和我没有关系,是房产公司借我炒作,我还要告他们呢。”
孙楠承认自己的确在那里买过一套房子,但他和辛欣分手后,于1998年就搬走了,“当时因为辛欣没有落脚的地方,我就把房子给她了。”此后,孙楠表示根本就没有问过房子的事,“后来,我也是从朋友那里听说,她(指辛欣)把房子给卖了。”
对于报道中房产公司要告两人拖欠物业费一说,孙楠觉得不可理喻,“我都不住那里了,房子也早卖给别人了,这事和我有什么关系呢。他们(指房产公司)根本是拿我炒作,如果他们还要在这事上做文章,我才要告他们呢!我实话告诉你吧,当年住进去的时候,大家都没有交物业管理费,因为那里的物业管理不合格,很差,住户都不满意。你们要不相信,可以去了解一下,我几个朋友现在都还住那里。”
那当初卖掉房子时,有没有把合约什么的都办妥呢?孙楠表示自己不知道,当初买房时也没签过合约,“当初我只是付钱,其他一概不知。”随后,他一口气作了总结:“我不了解这事,也不知道,我也没有欠任何人钱,也没有接到法律诉讼,这事和我没有关系。”采访结束时,孙楠告诉记者,他会考虑在合适的时间找家媒体,独家披露整件事的来龙去脉。
辛欣不想把问题拿到媒体上说
随后记者联系到另一当事人辛欣,相对孙楠的气愤,辛欣很平静,她肯定了“物业管理费拖欠”一说,但对于所谓的“前爱巢”,辛欣不想多说,她告诉记者,自从和孙楠分手后,自己也没在那里住了,如今也不想重回伤心地。那辛欣有没有能力偿还拖欠的5万余元物业管理费呢?对此,辛欣解释,整件事并不像记者说的那么简单,仅仅是物业管理费的问题,中间很复杂,但对于怎么个复杂法,辛欣决绝再谈,只是说:“原本以为这件事我自己能解决,想不到他们(指房产公司)把这事通知给媒体。我不想把很私人的问题拿到媒体上来说,免得又有人说我炒作,希望自己能把它解决好吧。”(青年时报记者 郑 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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