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首届“东方天使”世界华人选拔大赛章程及细则
为了弘扬民族文化,倡导科学文明的美,提高全民族的整体素质。由世界华人联合会主办,北京星际方舟影视科技有限公司承办,新浪网独家网络支持,联合全国乃至东南亚等世界其他华人地区的新闻媒体,联合举办2004年首届“东方天使”世界华人选拔大赛活动。我们举办本活动的目的就是要用鲜活的人物形象诠释东方的天使;向全世界的华人乃至整
个东方的亚洲人树立一种慈善、健康、纯洁、美好的东方天使的形象;用鲜活的人物展示地球东方的美学内涵;以真、善、美的天使形象作为感召,引导、激励人们一种向上的至善至美的情愫并以此作为对生活中假、丑、恶的唾弃和蔑视;让东方天使成为东方美德的代言人。
(一)组织机构:由世界华人联合会与北京星际方舟影视科技有限公司共同组建2004年首届“东方天使”世界华人选拔大赛北京活动总部,该活动总部是本次比赛活动的执行机构。凡得到活动总部授权的省、市可设分赛区组委会,负责分赛区的赛事活动。
(二)比赛活动内容:
1. 本次选拔赛分青年组与儿童组。儿童组:年龄在8~15岁之间;青年组:年龄在16~25岁之间。参赛者身高不限,仪容形态健康、匀称、美好,并具有美好心灵和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2.参赛项目:每位选手从以下项目中至少选择两项参加比赛:①朗读 ②唱歌(民族、美声、通俗均可) ③跳舞(民族舞、现代舞、创作舞均可)④小品表演 ⑤演讲 ⑥戏曲 ⑦乐器(任选一种) ⑧主持
除上述两项比赛外,评委还将对选手的仪容、体态、身材打分。
3.评分办法:三项得分的平均数为选手最后得分。按成绩次序决出名额奖项。
4.参赛要求:①每个节目应不超过5分钟
②选手若需要伴奏带、服装、化装、道具、乐器,则自理
③参赛者身高不限,五官端正、品貌秀丽,形象健康、匀称、美好。
(三)比赛时间、地点:
1、分赛区初、复赛2004年7月1日----10日(拟订),地点在各分赛区所在地(另行公布)
2、决赛2004年7月20日----30日(拟订),地点:北京
(四)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以信件、传真、电子邮件报名,或亲自到活动总部报名,或从新浪网上报名均可。
2.报名手续:
①提交个人简历(包括年龄、身高、体重、学历、通讯地址、邮编、电话,另附200字之内的自我简介、获奖经历等)
②交户口本正页或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③两寸免冠彩色登记照(近照)3张
④个人生活照(近照,不同底片)全身和半身各两张
⑤个人艺术照(近照,不同底片)全身和半身各两张(农村户口的报名者可减免艺术照)
⑥报名费150元人民币。农村户口的报名者,报名费减免50%,即75元
3.北京活动总部或分区活动组委会将根据报名者的资料评选出参加分区选拔赛人员名单。
4.参加分赛区初、复赛和进京参加决赛的选手,其参赛培训费由北京活动总部或分区活动组委会承担,但其差旅费、食宿费由选手自理。
(五)决赛要求:
1、决赛入围条件:各分赛区在复赛中决出前10至15名,获得参加决赛资格;
2、决赛入围选手由各分赛区统一上报参赛选手资料,截止时间为2004年7月25日前,超过截止日期一律不再接收。
3、分区组委会应按照北京活动总部的规定上报资料。
4、进京参赛选手的差旅、食宿由北京活动总部统一联系和安排,但费用由分赛区组委会或参赛选手自己承担。
5、进京决赛时原则上对选手陪同人员一律不接待,选手由分赛区领队负责管理,赛场无关人员不得进场。
4.选手的伴奏可用卡带、CD、VCD,设备由组委会提供,其它方式组委会不予考虑,扩音设备由组委会负责。若自弹自唱的选手乐器自理;
5.唱歌:通俗、民族、美声均可,以独唱为主;
跳舞:不拘风格形式;
小品表演、朗读、演讲、主持、戏曲、乐器自选,均不得超过5分钟。
6.决赛和颁奖由中央电视台录播。
(六) 奖项及奖品设置:
1、本次活动的所有报名参赛者都将获得活动总部颁发的有全体著名评委会成员在证书上签名的“新新人类鼓励奖”。
2、本次活动的所有报名者都将获赠一张压刻千部名著(电子书籍)的光盘等礼物(组合礼物的价值将远远超过参赛者支付的报名费。其他礼物名单将陆续公布)。
3、本次活动的所有初赛、复赛入围者都将收录到本次活动特设的“东方天使演艺人才数据库”。进入人才数据库可享受以下待遇:
(1)参加系列科幻电视连续剧《天使在线》(每年一部)剧组的演员备选;
(2)“东方天使演艺人才数据库”将在网上予以公布,面向全国乃至全球传播;
(3)人才数据库的成员档案将随时提供给大陆或海内外其它电影、电视剧、电视专题片、电视广告片的剧组或导演以备采用;
(4)人才数据库的成员档案将定期选送各大“星探”公司,演艺经纪、广告、摄影模特等公司;
(5)人才数据库的成员档案将由公司外联部和企划部选送、介绍到相关大企业和公司的公关、宣传等部门工作,成为公司企业的“白领”职员,同时,也有机会成为公司企业的形象代言人。
4、本次活动的决赛除选拔出十名“东方天使”之外,还设有“最佳上镜奖”、“最佳气质奖”、“最佳风度奖”、“最佳表演奖”、“最佳特长奖”、“最佳人气奖”。各种奖项都设5个名额,不分名次。各奖项及“东方天使”都不限男女比例。天使当选者以及所有获奖者都将成为《天使在线》剧组的签约演员,并从中选出本活动各协办企业(将陆续公布)的形象代言人。
5、凡参加全国决赛的获奖选手都将刊登在2004年首届“东方天使”世界华人选拔大赛画册中。
(七)比赛活动相关权益:
1.在赛事活动期间,选手所有资料:现场影视、声响、形象及上报资料,北京活动总部享有版权,均可使用,视选手自愿向活动总部提供;
2.在赛事结束后半年内,活动的主办、承办单位可向有关传媒机构及企事业推荐、提供及使用有关资料;
3.各分赛区选出进京参赛选手,需首先与大赛活动总部签署代理演艺及相关合同的合同书;
4.北京活动总部享有所公布条文的解释权。
(八)各分赛区承办方注意事项:
1.要严格认真履行承办协议书的各项条款;
2.要按照章程和工作细则组织赛事活动,严禁乱收费;
3.要将分赛区组委会、评委名单上报北京活动总部备案;
4.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评选,严禁暗箱操作;
5.要在规定上报截止日期前,将参加决赛选手所有资料按时交北京活动总部;
6. 各分赛区领队负责10至15名选手进京参赛期间的一切组织活动和管理工作,不要带其它陪同人员;
7. 北京活动总部负责各分赛区领队1人在京的食宿费用;
8. 分赛区的评分办法自行制订,奖项也可自行设置,但进京参赛人员的总分成绩必须在前10至15名。北京总部对分赛区参加复赛的选手具有举荐权、对分赛区组委会的评选具有管理、监督权。
9. 分赛区在组织赛事活动中,必须悬挂2004年首届“东方天使”世界华人选拔大赛的标识。
(九)北京大赛活动总部联络方式:
1、北京活动总部地址:北京北三环中路77号北京电影制片厂大院内
2、北京活动总部报名信箱(传真):
A、电子邮箱:2004angel@vip.sina.com
B、传 真:010-82041345
C、信 箱:北京100088-149号信箱
收 件 人:汪洋啸
3、北京活动总部咨询电话:010-51668563 51668517 82041346 82047810
咨询人员:碧琼小姐、尹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