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音娱乐 新浪首页 > 影音娱乐 > 明星全接触 >正文

“双枪老太婆”告“外孙女” 制片人傅晓阳败诉

http://ent.sina.com.cn 2004年02月18日18:50 四川新闻网

  四川新闻网消息 记者日前从有关方面获悉,前段时间成渝两地媒体炒得很火的电视剧《双枪老太婆》制片人傅晓阳状告女主角原型陈联诗的外孙女林雪一案,以傅晓阳败诉落下帷幕。

  傅晓阳的败诉和央视对于此片的搁置,意味着电视剧《双抢老太婆》至少一段时间内不得在各大电视台播出。这对花费660万巨资的制片方来说,无疑是一笔巨大的损失。

  曾经有媒体报道说,该剧封镜后迟迟未能与电视观众见面,起因于林雪写向广播电视局及中央电视台有关领导写信,反映该剧“戏说”了革命先烈和历史,把双枪老太婆拍成了“白发魔女”等。傅晓阳因此将林雪告上法庭,要求其赔偿660万元的经济损失。但是此次傅晓阳正式向法庭递交的起诉书,未提赔偿660万巨款一事。

  据悉,此剧的历史背景为1927年大革命失败后,华蓥山区的地下党员与四川军阀和

国民党中央军斗智斗勇的故事。而事实上直到1935年之前,四川的军阀们一直都在“关门混战”,华蓥山区是杨森等军阀的防地,重庆也长期是军阀刘湘的防地,当时的华蓥山游击队就是利用了军阀之间勾心斗角之争,才得以在重庆这样的中心城市周边生存发展。这段时间,国民党的中央军根本就没有能够进入四川,重庆城里压根儿就不存在什么国民党的“城防司令部”。林雪说,一部声称是“反映四川地下党斗争”的电视剧,连这样的历史大背景都篡改了,这不是在“戏说历史”是什么?参加过华蓥山起义的老同志、前重庆市副市长刘隆华还对记者说:此剧简直把双枪老太婆拍成了“绿林大盗”,这恐怕比“戏说”还要尖锐,傅晓阳怎么不去告她?

  至于傅晓阳以林雪侵犯其名誉权为由,向法庭出具的两份证据:2003年10月21日写给中央电视台领导和2003年11月4日递交给原重庆市委宣传部副部长、重庆市广播电视局局长张小川的两封信,林雪的代理律师、重庆渝新律师事务所的白康和彭东在结案后接受记者采访时称:林雪写信向有关部门阐述她对于《双》剧的看法,属于公民行使自己的正当权利。值得注意的是,这两封信落到了傅晓阳手中,本身就违背了国务院发布的信访条例中有关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办理信访事项的过程中,不得将检举、揭发、控告材料及有关情况透露或者转送给被检举、揭发、控告的人员和单位。”两位律师笑道:“偷来的锣儿打不响,这是一个连村妇都知道的常识。而且按照中央刚刚颁布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四十条规定:对此类泄密者要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撤消党内职务甚至开除党籍等处分,可原告方却将这两份非法获得的证据堂而皇之地递交法庭,这不但有点滑稽,而且也太坑害他的哥们儿了。”

  两位律师指出:该剧没有获准播出,完全是因为自身的原因。中央电视台审片小组2003年10月15日“审查意见”中,就指出了六大问题,其中有剧中叛徒过多、很多情节处理得牵强不可信、情感戏“越界”、错别字太多等,并且明确提出:由于此剧中的女主角与小说《红岩》中的那个“双枪老太婆”完全是两回事,为了避免混淆,因此建议改名,并在修改压缩后重新送审。

  重庆渝中区人民法院于2004年1月15日做出的判决称:由于林雪向广播电视局及中央电视台有关领导写信,反映的只是个人对该剧的观点和看法,并没有侮辱、诽谤内容及公开散布的行为,故本身并不违法。同时,中央电视台是否播出该剧,应由其根据相关规定审查后决定,林雪向该电视台领导写信反映其个人对该剧的看法和观点的行为,并不能完全确定该剧是否在中央电视台播出,因此原告的理由不能成立,并依此驳回了傅晓阳的诉讼请求,判决其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由于傅晓阳没有上诉,此判决已经生效。(

四川新闻网记者 德瑛 水一)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明星模仿秀收藏此页 多种方式看新闻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影音娱乐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62647003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