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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志大兵师徒再度携手 同仇敌忾打击盗版(附图)
http://ent.sina.com.cn 2004年03月06日07:57 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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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奇志和大兵这对曾经的黄金搭档,在合作的8年时间里,他们创作并表演了几百部优秀的相声、小品和双簧作品,深受观众喜爱。奇志大兵的表演场地基本上是在电视台或者娱乐场所,作品一直都没有出版成集,直到去年12月份,两人才授权勿忘我音像制品有限公司制作成《奇志碰大兵》碟片发行。而由此也可以推断,在这之前市面上出售的所有奇志大兵的音像制品都属于盗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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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尽管奇志大兵为了寻求创作上更大的突破而于去年年初分道扬镳,也各自找到了新的搭档,但此次两人站在反盗版的同一立场上,并委托同一名律师黄辉明全权代理此案,再次走到了一起。

  法庭认定盗版事实成立

  昨日上午8点30分,原告方代理律师黄辉明与被告方之一、长沙市芙蓉区南艺音像超市的代理人吴先生准时到达了法庭现场,被告方对盗版事实供认不讳,不到一小时,上午的审理就宣告结束。而下午与另一被告南雅音像经营部的诉讼,法庭审理则进行了两个多小时,南雅请来的专业律师罗先生对原告的证据开始进行了多方面质疑,但最终仍然以审判官认定盗版事实成立结束。就此一点看来,“维权专项服务”在打击盗版上获得初步成功。

  赔偿金额是争论焦点

  被告方南雅和南艺两家音像店对盗版事实都供认不讳,对停止侵权、赔礼道歉与承担本案诉讼费用的诉讼请求也通通接受,但他们不约而同都对赔偿金额提出了异议。据了解,原告与两个被告方私下曾有过多次交流,在被告的要求下,原告也同意以和解的方式解决,但就赔偿金额问题,双方分歧较大。原告按照法定赔偿的有关规定,按每部作品5000元的赔偿金额计算,南雅赔偿19.5万元,南艺赔偿8万元。两个被告方提出的赔偿标准则是每个节目几百块,双方难以达成一致。原告方黄辉明律师表示:“如果这样,案件不可能和解。对方也根本不知道法院会判赔偿多少。”

  奇志大兵昨日均表示,这个官司主要是正版音像制品商在处理,他们认为盗版的确应当打击,“太可恨了”,但两人都表示索赔不是他们的主要目的,至于官司打赢后如何处理赔偿金,两人也没有交流过,“这个目前还说不上吧?关键是告诫不法分子不得侵权”。本报记者瞿颖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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