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日,著名主持人赵忠祥被起诉追要3800元治疗费一案见诸报端。此后,记者再次经多方了解得知,与该欠款案同时立案的还有一起“人身损害赔偿案”,原告仍是自称做过央视“保健医生”的饶女士。赵忠祥的法律顾问则对欠款案提出了诉讼管辖异议。
记者昨日见到了饶女士,今年39岁的她白发已经很明显,戴着一副眼镜,看上去比实际年龄大很多。她一再称“想不到我这个样子吧?太憔悴了。”
饶女士说,她曾经在央视作过保健医生,在那里认识了赵忠祥。在2002年八九月间,她曾为赵忠祥治疗右脚骨折后遗症,使赵的伤情得以痊愈。治疗结束后,她多次向赵忠祥催要治疗费3800元,可对方总是以“会给的”、“我会赖账吗?”等说辞推托。她还说,此前的1998年前后赵右脚骨折时,她就一直为他治疗,但赵一直没有支付治疗费,她多次索要未果。
饶女士还另行起诉了赵忠祥一起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要求赵忠祥赔偿她医疗费、精神损害赔偿费等共计1万元。至于赵忠祥如何对饶女士造成了其所指控的“人身损害”,双方都不愿过多透露。但饶女士称,自己有很多证据,包括录音带、人证等,还有一些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力证据”,“只要通过DNA检验,一切都可以真相大白”。她认为这些证据与欠款案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作为赵忠祥常年法律顾问的王富律师说,他16日接到了法院的应诉通知,但昨日已向丰台法院提交了诉讼管辖异议,因为饶女士在起诉状中称赵住在丰台区某花园,但他们通过户口簿、居委会证明等证实赵住在海淀区。丰台法院目前尚未对此做出裁定。
王律师说,因为目前案子还处在答辩期,没有进入实体程序,所以他不便多说。他说,赵忠祥到底欠不欠钱,赵心里会清楚的,适当的时候,赵会站出来给个说法。(记者李欣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