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振华酒后驾车身亡与影视作品的误导
当影视作品遭遇交通法规“踩雷”之作比比皆是
从5月1日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正式实施至今不过十多天的时间,就发生了影星牛振华酒后驾车身亡的惨剧。在遗憾、悲痛的同时,牛振华的车祸事件也让更
多的人对种种安全雷区提高了警惕。在所有的宣传渠道中,电视媒体的影响力不容忽视,可稍一留意不难发现,在正在播出的电视连续剧中,“踩雷”之作比比皆是。
●雷区一:不系安全带
为了摆酷、行动方便、怕麻烦而不系安全带,在现在的影视剧作品中时常发生。而在此次的交通安全法中明文规定,前排乘客不系安全带要处以50元及以上的罚款。
●雷区二:高速飚车
高速公路上一辆黑色轿车正以离弦之速在车与车之间穿行,车内紧锁双眉的老总正一边处理事情,一边提醒司机“开快点”。这是时下电视剧里经常出现的镜头。新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将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而高速公路上的最高时速则不得超过120公里。
●雷区三:驾车打手机
左手扶方向盘,右手熟练又迅速地拨出一串号码,表情轻松地与电话那端的人聊上几句。现在,电视中的这个频频出现的“潇洒”动作已经成为了犯法行为。
●雷区四:车牌贴纸
每次拍到结婚场面,电视里打头的豪华轿车的牌照往往被“百年好合”之类的红字遮挡。现在,这种行为一旦被发现将被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看来,电视剧的导演和编剧们真该多研究研究交通法规了。本报记者徐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