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香玉,豫剧表演艺术家,河南巩县人,1922年出生,原名张妙玲。
出身艺人家庭的她,九岁随父张福仙搭班学戏,拜翟燕身、周海水为师并随义父姓改名为常香玉。初学小生、须生、武丑,后专演旦脚。幼功深厚。十岁登台,十三岁主演6部《西厢》,名满开封。原唱豫西调,后在演出中逐渐融合豫东、祥符各调,并吸收曲剧、坠子、山西梆子、河北梆子、京剧等一些唱腔,别创新腔。1938年后因病不能再演武戏而潜心
钻研青衣、花旦表演和说白的改革。1941年赴陕甘演出。1948年在西安创办香玉剧社,致力于培养青年演员。1951年为支援抗美援朝,率剧社巡回西北、中南、华南各地演出,以演出收入捐献“香玉剧社号”战斗机一架,有“爱国艺人”之誉。1952年参加第一届全国戏曲观摩演出大会获荣誉奖,同年出国演出。
“常派”唱腔字正腔圆,运气酣畅,韵味淳厚,格调新颖,以声绘情、以情带声,多彩多姿,雅俗共赏,表演刚健清新、细腻大方,内涵深邃、性格鲜明,在表达人物内在的思想感情上,细致入微,一人一貌,栩栩如生。代表作有《花木兰》、《拷红》、《断桥》、《大祭桩》、《人欢马叫》、《红灯记》等。
在艺术上广泛吸收京剧、评剧、秦腔、河南曲剧以及坠子、大鼓等艺术之长,同时把风格不同的各种豫剧唱腔--豫东调、祥符调、沙河调等,融会于豫西调中,独创新腔,成为豫剧中的一支主要流派,被誉为“豫剧皇后”。
1952年参加第一届全国戏曲观摩演出大会,获荣誉奖。1994年6月荣获“亚洲最佳艺人终身成就艺术奖”。1995年被国务院授予“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
她1959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中国戏剧家协会副主席、河南分会副主席,河南豫剧院院长,河南省戏曲学校校长,是一、二、三、五、六、七届全国人大代表。
丈夫:陈宪章,剧作家。曾任香玉剧社副社长。有五个子女。
父亲:张福仙。豫剧西府调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