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肇庆电】(深圳商报记者段煜第) 7月28日下午,记者就“欠款”一事采访了正在广东肇庆出席当晚中央电视台《走进中国砚都———肇庆端州》大型文艺晚会的蒋大为。蒋大为告诉记者:“我一不做买卖,二不缺钱花,更不欠人家债务,日子过得很好,我已向北京公安部门报案,并获得立案,现在已从那人告我的民事经济案,转为我告那人敲诈勒索的刑事案。”
蒋大为说:“正常人都很容易弄清这起案子的真假,我唱歌出名已30年,还会为这90万元惹麻烦吗?根本就不存在欠款90万元一事。我没有必要向人借钱,更不会找她这样无职业的人借钱,我虽认识她,但我与她从没有经济合作与往来,她也没当过我的经纪人,这纯粹是社会上常见的敲诈勒索。公安部门能立案,是有证据的;公安通知法庭终止开庭,也是有依据的。”蒋大为还说,稍有法律常识的人都会明白其中的道理,不久自会有公正的结果。
据蒋大为身边的人透露,姚女士告蒋缺乏证据,简直是儿戏,姚列不出何年、何月、何地点,为蒋做经纪人应得多少经纪费,也道不出那90万元是如何算出来的。
现已移居加拿大6年的蒋大为称,他现在大部分时间都在国外,只是有时候原单位有些事要处理,以及要出席有关重要活动时才会回国内,他除了唱歌不做其他业务,也不懂其他业务,从不介入,也没有其他经济上的纠纷,即使有些公司与他的姓名相同或相近,那也只是巧合,跟他无任何经济上的利益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