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杨明安 吴军 通讯员 巧兴 古月) 昨日,记者第四次致电吉林《参花》杂志社社长、主编王怀宇先生,询问三天之前,即11月3日武汉市中级法院因故取消的“刘晓庆状告《参花》侵权”一案的进展。王说:“仍在协调之中。”
11月3日上午,市中级法院9号庭空无一人。按法院排期,刘晓庆状告《参花》一案本该在此开庭审理。为什么取消?案件详情如何?该院均没透露。
一问《参花》:文章有问题!
3日上午,记者电话联系到《参花》杂志社社长、主编王怀宇先生。他说,因为《参花》杂志对该案的“管辖权”提出了异议,即武汉市中级法院不具备审理该案的权限,现在,案件已移交到长春市中级法院。不过,杂志社不希望打官司,正争取和原告方面达成和解。
王怀宇说,2002年8月,《参花》杂志刊登过一篇《谁把刘晓庆送进监狱了》一文。该文是外面的来稿,作者署名“江海”,正是这篇文章被认为侵权。后来,刘晓庆在武汉买到了这本杂志,于是在今年8月向武汉市中级法院提起诉讼。
客观地看这篇文章,王怀宇说,确实写得有问题,人格侮辱的话也有,不是很客观。文章中有“引号”的话,到底是不是刘晓庆说的,也无从考证。本来,因为大家都有朋友互相要好,刘晓庆也没准备起诉杂志,只要杂志提供那位署名“江海”的作者以提起诉讼,可是这位作者可能用了假身份证,人也找不到。后来,就起诉杂志了。
在2002年的时候,《参花》杂志还是纪实性的,以社会热点为主要报道内容。王怀宇透露,正因为此事之后,杂志改变了编辑方向,现在每月出两期,上期以爱情故事为题材,下期则以真情故事为题材,有点类似我省《知音》杂志。
二问《参花》:准备写道歉信!
3日下午2时,记者再次致电王怀宇先生。他告诉记者,上午摞下记者的电话,就和刘晓庆的律师沟通了,双方初步达成了谅解,《参花》杂志准备坦诚地给刘晓庆写一封道歉信,发表在全国的大媒体上,“到时给你们《武汉晚报》也传一份”。
记者提出,能否提供一份当年的文章?王说,现在不行,《参花》不希望炒作。
三问《参花》:有“朋友”正帮忙
6日中午,记者致电王怀宇。王说,我有朋友,同时也是刘晓庆的朋友正帮忙协调,争取和解。所以,现在不想提供任何情况,否则对方会认为我们在炒作。
四问《参花》:告太婆“告”错了
昨日11时,王怀宇在电话里说,案子现在已转到长春。刘晓庆当初告的卖杂志的武汉太婆,武汉市中级法院已经裁定,本案与太婆无关,告太婆告错了。因此,本案现在与武汉已没任何关系。
新闻回放:刘晓庆“神兵”复出
【2003年10月】 刘晓庆出狱后首度接活,复出拍电影《神兵》。
【2003年10月】 刘晓庆接拍电视剧《谁主沉浮》,饰演女主角孝庄皇后。姜文加盟该剧,饰演“桂王爷”一角。
【2003年11月】 刘晓庆回家乡重庆涪陵为太极集团拍摄广告片,成为太极集团新产品形象代言人,报酬不比巩俐少。
【2003年12月】 由中国文联音像出版社投资,张纪中担任制片人的古装轻喜剧《永乐英雄》因为请到了复出后的刘晓庆担任主演而轰动一时。刘晓庆扮演的是“忘归楼”女主人锦娘,是个风韵犹存的女中“大丈夫”。
【2003年12月】 取保候审后的刘晓庆戏约不断,在接下电影《神兵》、电视剧《永乐英雄》、《谁主沉浮》后,刘晓庆又接下了电视剧《江山美人》。刘晓庆在剧中饰演孟皇太后。
【2004年1月】 刘晓庆1月7日在广州签下出狱后的首个代言人合同,随后为其代言的美容机构(新光医学美容)拍广告硬照。
【2004年1月】 刘晓庆复出后制作首部电视剧《281封信》,与男友阿峰分饰两家唱片公司的老总,他们既是离异夫妻关系,爱着共同的女儿,又在流行乐坛激烈竞争,一拼高下。
【2004年3月】 在央视投拍的40集大型神话剧《宝莲灯》中,刘晓庆扮演“王母娘娘”,男友阿峰陪伴左右。
【2004年7月】 刘晓庆高调复出后主演电影《春花开》,这是第六代导演刘冰鉴重新回到地上状态的作品。刘晓庆扮演的春花四十多岁,在一个塑料花厂工作。
【2004年10月】 应谢晋导演之邀,刘晓庆愉快同意饰演歌舞剧《金大班的最后一夜》女主角金兆丽。这是刘晓庆在话剧舞台上第一次直面观众。
【2004年11月】 4日,在香港朗豪大酒店举行的第二届中华小姐选美活动总决赛新闻发布会上,担任总决赛评委的刘晓庆首次亮相与媒体见面。刘晓庆一出场就受到了媒体的热烈追捧,风头甚至盖过了20位参赛佳丽。(本报记者 吴军 杨明安 闵小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