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经说过,不管到什么时候,我都不会脱离本色,我是农民的儿子,这是抹不掉的,而且我以此为荣。接触过我父母的都会感到他们质朴的性格。我希望凭我的力量让他们多享些福。可是一提出门旅游,他们总担心花钱浪费。当然我挨说最多的原因就是花钱大手大脚。当年铁路文工团分给我一套房子,我觉得自己有能力供养父母,非常兴奋地把他们俩接到了城里,谁知道他们住了几天就急着要回去,说是过不惯这儿的生活,说农村空气新鲜,有院子还能种点儿东西。
小时候我们家穷,邻居家条件不错,有一个收音机,当时的流行歌曲,什么《外婆的澎湖湾》、《走在乡间的小路上》都是从人家的收音机里听会的。当然自己对收音机也就非常向往。15岁的时候,有一天干完活儿回家,我突然看见在我的床头摆着一台崭新的录音机,是那种当时很先进的两个大喇叭的立体声收录机。我当时真的不敢相信。原来是我父亲一个月的工资,还卖了一头猪,下了血本买来的。
因为我是家里的老大,家庭的责任感自然比较强。从小都是父亲一个人扛起养活一大家人的重担,所以在我刚有了一点儿自食其力甚至是为父亲分担压力的能力的时候,我就义无反顾地选择挣钱养家。我在城里唱歌厅挣钱,与已经人到中年的父亲在家里辛辛苦苦搞建筑、种地相比,要容易多了。所以在弟弟妹妹上学需要钱的时候,我自然要多出些力。那时候我确实受了些罪,无依无靠,挣得并不算少,但是需要用钱的地方很多。总想着怎么省钱,想尽办法租最便宜的房子,北京城东南西北我几乎都住遍了,频繁地搬家,一个星期搬两次的时候都有。而与我相伴的全部家当也只有那台简陋的录音机,但是因为年头太久,那台录音机彻底坏掉了。辗转几次搬家之后,我感到带着这个不能工作的录音机是个累赘,头脑一热,就把它贱卖给街边一位收破烂的小贩。可是还没走到家我就后悔了,这台录音机不但跟了我将近十年,我在音乐上点点滴滴的进步都记录在这台录音机上,而且这是父母不惜血本送给我的礼物。但是再想买回来已经来不及了。后来我一直觉得自己这么做很对不起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