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事活动程序:
1、3月盛典组委会召开全国活动开展的工作会议,4月在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召开新闻发布会;
2、各省市活动执行区(简称分赛区)于3月中旬起,组建组委会,宣传发动并组织安
排参与选手的报名工作;
3、各分赛区于4月中旬至7月初完成分赛区选拨工作;
4、各分赛区选拔赛中荣获三等奖以上的参赛者,于7月下旬进京参加中国区域的决赛(时间另行通知)。
出访计划——
书画组
时间:2005年9月28日---10月2日 出访日本东京并参加书画决赛
人数(50—100人)与日方协调后,另行通知。
歌舞、民乐组
时间:2005年10月4日---10月8日 出访韩国汉城并参加歌舞、民乐决赛
人数(50—100人)与韩方协调后,另行通知。
动漫组
时间:2005年10月期间 出访日本东京
人数(待定)与日方协调后,另行通知(暂定)。
其它事项——
1、进京参加中国区决赛的选手,在京期间其食宿、交通、人身保险费自理,由盛典组委会统一安排;
2、“亚洲青少年艺术盛典”活动工作守则另附;
3、参赛选手的伴奏音乐请准备磁带和CD各一套,以备选择;
4、各分赛区组委会必须在2005年7月初前将本赛区选手的手续资料完整特快专递到北京盛典组委会,以便统一安排住宿和比赛场地;
5、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亚洲青少年艺术盛典组委会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