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晓禾)昨日,本报刊登了著名主持人杨澜决定无偿捐赠其与丈夫在“阳光媒体投资”权益之51%建立“阳光文化基金会”的消息。然而杨澜此举受到了多方面的质疑:有人称杨澜旗下的“阳光文化”一直负债经营,所以杨澜此次的捐赠行为是否能够真的施行还是个未知数。
在杨澜宣布将要以“阳光媒体投资”权益之51%为基础建立“阳光文化基金会”后,有
知情人士爆料,“阳光媒体投资”投资的“阳光文化”其实一直在负债运营,原因是“阳光文化”旗下的阳光卫视开办四年以来一直负债运营。所以说杨澜此次的捐赠行为是否能够真的施行还是个未知数。
记者昨日就“阳光文化”的运营状况咨询杨澜的助理杨捷,他告诉记者,散播“负债说”的人是没有把“阳光媒体投资”和“阳光卫视”分清楚,“阳光卫视”的确一直在亏本,但“阳光媒体投资”仅去年的收益就达到了20个亿,也就是说杨澜要以“阳光媒体投资”的钱成立的基金会每年都会有大笔的收益,是能为慈善事业拿出钱的。
杨捷告诉记者,杨澜此举引来不少争议,在杨澜回国后,将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此事有更多的说明。
学者余杰:杨澜夫妇没有公信力
对于杨澜的捐赠行为,著名学者余杰表示了怀疑:如果捐赠人的公信力得不到保证,这个基金会能成功吗?
余杰和杨澜虽然处于不同领域,但两人曾经有过没见面的几次交往,前日记者打电话给余杰,他虽然在忙着写学术论文,但听说谈这个事,还是显得有点激动。余杰回忆了两人交往的过程。曾经有一段时间,杨澜是余杰极其看好的内地主持人之一。
但是后来,国内舆论在争执杨澜丈夫吴征的“巴灵顿大学”的“假学历”问题时,杨澜对“假文凭事件”的否认态度惹恼了余杰,余杰专门写了批评文章,痛斥道:“这位风度优雅的女子,怎么能够将假话说得义正词严呢?”但就在他写文章的时候,余杰收到一位记者的电话,“她声称是阳光卫视的记者,希望为我做一期《人生在线》的专访。我担心会给他们带来麻烦,我估计阳光卫视的拥有者不会有如此的雅量。于是,我便将自己已经发表的《吴征为什么恼羞成怒》一文、并正在撰写另一篇批评杨澜的文字的背景告诉了对方。果然不出所料,第二天对方就回话说,‘上面’命令将采访取消了。”
余杰对记者愤愤地说:“这些事情,能够看出杨澜和吴征的诚信问题。”杨澜和吴征把资产捐赠,再建立基金会加以管理用以公益事业,这种做法国外早就有了,最有名的就是诺贝尔奖金。”但是,据余杰了解,国外这种基金会的管理者,一般都有着非常好的声誉,但也要有相当的制度来规范资金流向承诺中的公益事业。“你看看,杨澜和吴征在文凭问题上表现的态度,能表现出个人的社会公信力吗?”综合
律师:杨澜捐资很难监督
“杨澜决定将其与吴征拥有的‘阳光媒体投资’权益之51%无偿捐赠给社会”,记者就此采访了南京知识律师事务所汪旭东主任,请他从法律角度解读该事件的真实含义。汪律师指出,这种捐资方式能否真正落实到社会慈善事业,完全无法监督,一切取决于捐资人自己的意愿。
针对这种说法,汪律师表示,这话不是很明确。从字面上讲,可以这样理解,即杨澜夫妇在“阳光媒体投资”公司中有所投资,这投资每年都会给他们带来一定的收益,也就是一般所说的红利。现在,他们决定把每年收益的51%捐赠出来。第二种理解则是,杨澜夫妇在“阳光媒体投资”总共拥有51%股份,现在他们要把这股份所带来的所有收益捐赠出来。
汪律师告诉记者,慈善捐赠分3种方式。第一种是捐赠给特定项目,比如建设大桥、建设某体育场馆。第二种方式是捐赠给特定机构,比如残联、妇联、孤儿院等。第三种捐赠方式也就是杨澜所采取的方式,即独立地成立一个机构。前两种捐赠方式都是直接拿出资金,由受赠方接收后去运用。而第三种的资金到底能不能落实,慈善行为怎样执行、能否执行,就要看捐赠人自己了,多数无法得到行之有效的监督。因为从道理上讲,基金会成立之初设立的章程就是监督,但执行章程的还是人,所以一切都是看人。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