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陈逸飞遗孀宋美英在上海召集媒体,就陈逸飞遗产分配事宜发表声明,称“在陈逸飞遗产分配事宜中遭受不公,要求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和儿子的利益”。召集会上,宋美英表示无法接受陈逸飞长子陈凛提出的50%的分配计划,认为按照法律规定,应分给自己以及陈逸飞的小儿子陈天72.5%,陈凛22.5%,陈逸飞的弟妹各得2.5%。对此陈凛回应“对于宋美英的声明我没什么想法,一切让法律来解决吧”。
陈逸飞遗产4300万元
据张鲤庭律师介绍,该案标的———即可用于遗产分割的资产金额定为4300万元人民币,均为陈逸飞遗孀宋美英所掌握和明晰的资产,“并不包括宋美英不清楚的部分资产,及陈逸飞先生在美国的资产”。这笔宋美英已知的遗产包括三大部分:一是9套不动产,价值1500万元;二是陈逸飞的画作,主要是在美国签约画廊销售中的有确切标价的画作,共85幅,价值2500万元;三是其他画作,主要指保存在宋美英和陈凛手中的半成品及小作品画作,价值300万元。这个遗产的确切数字最后将以法院认定为准。
多次协商难达成一致
陈逸飞今年4月10日在上海去世,按照法律规定其合法继承人为其妻宋美英、长子陈凛、次子陈天。宋美英持中国护照,陈凛、陈天两人持美国护照。由于陈逸飞去世非常突然,并未留下任何遗嘱,因此宋美英代表其子陈天与陈凛依法协商遗产分割,但双方一直没有就分割计划达成一致。
据称,双方在2005年5月开始展开多次协商,6月17日在双方律师参与下,签署了“会议纪要一”。陈凛在该纪要中提出按50%比50%与宋美英分割遗产,但未达成一致意见。2005年7月20日,宋美英、陈凛及陈逸飞的弟妹共同签署了一份协议书,其中确定了陈逸飞遗产的分配方案,即宋美英及子陈天得遗产总额的72.5%,陈凛得遗产总额的22.5%,陈逸飞的弟妹各得2.5%。协议书明确,“按照陈逸飞与前妻的离婚协议,在法律认可的前提下,支付其(张芷)×××万美元,并在一年内付现到位”。
2005年9月28日,陈凛的委托律师会见及电告宋美英的律师,着重表明,陈凛无权代表其母做主,即陈逸飞前妻的债权应立即无条件得到满足。陈凛同时坚持要求分得陈逸飞遗产的50%(包括其母的债权)。如超过最后回复期限,即2005年10月8日,陈凛将在美国按法律程序行事。
陈凛称“没什么想法”
虽然陈凛提出回复他“最后通牒”的期限是10月8日,但他提出遗产新分割方案后整一个月,宋美英率先采取了诉讼行动,而陈凛目前还没有任何动作。11月8日记者拨通了陈凛的手机,正在北京开会的陈凛在电话中相当冷静,他称“对于宋美英的声明我没什么想法,一切让法律来解决吧”。对于记者问到的“其母和陈逸飞的债权”、“美国法律程序”等问题,陈凛均不予回应并迅速挂断电话。
陈凛秘书在接受采访时相当激动,称对宋美英的举动相当意外,之前并不知道宋美英会提出诉讼,而且公司的事务一直是陈凛在打理,宋美英除了商讨遗产问题外从不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