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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志文被指殴打记者 被打记者今日起诉索赔10万

http://ent.sina.com.cn 2005年11月29日09:55 南方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黄长洁) 昨日,各地娱乐网站都登载了一条“王志文殴打记者”的消息,里面说到,在11月27日,正在四川阆中拍摄电影《龙虎人生》的电影演员王志文及其保镖,对试图采访拍摄的《华西都市报》驻阆中记者陈勇拳脚相加。记者联系上陈勇,他承认被王志文殴打的事实。记者随后再拨打王志文的电话,对方却声称打错了。

  陈勇向本报记者回忆说,当日下午,他在阆中古城采访结束后,路遇《龙虎人生》
剧组在古城区拍摄,立刻上前准备采访,但被剧组人员拒绝。“在拍摄线外等候10多分钟后,我见王志文准备休息,便上前一步举起相机准备拍照。结果王志文和他的保镖怒气冲冲地跑过来,抓住我的衣领,并夺过相机。在争夺相机中,我挣扎着声明自己是记者,只是为了拍摄,但他并没有就此停手。”陈勇说对方继续将他拖入旁边一个叫做“杜家客栈”的地方,他的妻子宁凤(《西南商报》记者)试图阻止,却遭到殴打。陈勇说:“她被狠狠推了一把,导致她眼角划破,眼镜也被打掉。”而陈勇说自己被拖入客栈后,王对准他的左胸就是一拳,还对他说:“交出胶卷!你们阆中人真没有素质,怎么未经同意就擅自拍照呢?”得知是数码相机没有胶卷后,王就对陈勇吼到:“给我滚!”随后离开现场。

  另据陈勇的委托律师四川纪明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强透露,这次殴打造成陈勇软组织挫伤,经法医鉴定已构成轻微伤。陈勇一方将根据手中掌握的证据今天向法院提起诉讼:“他的行为太恶劣了,简直是欺人太甚!必须要对此道歉!”陈勇方将要求王志文发表道歉声明或法庭当庭赔礼道歉,并赔偿陈勇医疗费、误工费及精神损害共计10万元。

  记者随后拨打王志文电话,但对方声称打错了。记者随后又联系上阆中市公安局负责此案调查的一赵姓民警,据他透露阆中公安已就此事展开调查,具体案情需要通过更多的现场证人调查核实,不久将就此事发表公开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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