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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星商业算盘如何被拨动-明星身价背后的生意经

http://ent.sina.com.cn 2005年12月10日00:04 新京报

  出场费、代言费、商业活动出席费———本报记者调查明星的商业算盘如何被拨动

  前不久,某家网站曝光了几百位明星的广告代言费和出场费,这无异于亮了明星生意场上的底牌,一时间引起很大波澜。而观众和网民看到明星们高额的身价,除了感到惊愕外,却不知在这身价背后也有着一番复杂琐细的内容条款和操作程序。那么明星和商家如何“唱收唱付”?他们的生意算盘如何被拨动?记者为此采访了多位业内人士,力求揭开明星
身价背后的“生意经”。

  崔健身价第一,为15万,毛阿敏要到3万,韦唯当时只有1万。

  当时的一线艺人那英、谢小东、田震开价都到了3万。

  刘欢出场费达到了20万元,女歌手最高的是杨钰莹,达到了20多万元。

  台湾某眼镜公司组织的全国性客户联谊年会上,胡兵关之琳刘嘉玲一起到场祝兴,类似这样的活动,也是明星收入的重要部分。

  刘嘉玲和关之琳经常在某项商业活动上碰面。

  演出费 不同情况不同定价

  前不久被曝光的明星身价,大部分是明星参加商业演出的出场费,但是曝光的出场费只是一个数字的反映,其背后的细节和操作却是一言难尽,复杂多变的。

  某著名歌星的经纪人雨小姐认为:曝光明星出场费这件事本身没有什么意义,很荒唐可笑,这只会使行业规则遭到破坏,但对明星其实没有什么影响,因为明星的出场费是复杂多变的,影响价格的因素很多,每年的价格也都在调整。通过记者的采访,有几位歌星的经纪人向记者披露了明星身价背后的一些“生意经”。

  明星出场费主要看场地和票务

  据记者了解,演出场地和票务情况是影响明星出场费的主要因素,明星们有时看演出场地的不同来确定价位,在夜总会演出,在剧场演出,在体育馆演出或者在体育场演出,观众人数肯定是不同的,体育场或广场的观众是最多的,价位可能就会高一些,夜总会的观众人数相对来讲比较少,可能就会低一点,如果是进校园演出,明星们一般只象征性地收取一点费用。对于电视台组织的一些演出,因为明星歌手以前上过一些人打着电视台的幌子骗钱的当,所以也区别对待。如果是一些年节的晚会或者是带有公益性质的晚会,不卖票,在演播室演出,明星们只会收取很少的费用,从几千元到几万元不等。如果离开了演播室,在广场或者体育馆演出,有团体包场,那么明星的出场费就会多一些。

  明星的演出合同已经开始规范

  现在市场相对来说已经规范,操作也比较成熟。明星们的演出合同内容也比较细致,有的时候是明星或经纪公司与商家签订合同,有的时候明星与中介公司签订一个授权书,中介公司只抽取很少的一些费用。

  演出合同上的条款有:商家支付给明星的出场费,演出的场地,唱几首歌,明星及其经纪人、助理坐头等舱或经济舱,住几星级酒店,出场费分几次付清等等。一般来说,明星的出场费都是在演出前付清的。

  对于明星每一次的商业演出,经纪公司都会抽取佣金,越大牌的明星因为基数大,经纪公司抽取的比例就越少一点,新人一般是倒三七,像一些二线歌手差不多是五五开,像那英那样的大牌基本上也就分给经纪公司一成的收入,现在很多著名的歌手甩开经纪人,自组公司,自己赚钱。

  “堂会”出场费用价位稍低

  明星歌手们参加企业的一些年会、庆典、联谊活动,明星们把这些活动也归类到商业演出中,但因为这种活动一般不卖票,价位会低一点,有的大牌歌星参加这种活动都视同商演,绝不还价。对于各地一些带有政府背景的演出活动,因为这种活动虽然不卖票,但会有团体包场和企业赞助,所以明星们也是按商演的价格收费。

  如果明星们参加歌迷会或歌友会,尤其在宣传期内,一般不收费或象征性地收一点,如果刚刚发行了新专辑或者开了个人演唱会,价位可能会往上“冲一冲”。

  目前演出市场不很景气

  几位明星歌手的经纪人告诉记者:最近这两年,因为政府出台的一些规定,尤其原来一些地方政府利用公款“追星”,招来很多批评,所以这两年演出市场很不景气,明星们的演出比以前冷清了许多,有的人从一年几十场跌到了十几场,导致出场费也有所降低。今年因为网络歌手和超女走俏,垄断了很多演出,对一些老歌手的冲击很大,现在很多歌星正在努力开拓二级城市演出市场。

  演出身价 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开始一路上涨

  明星们高额的身价并不是一朝一夕实现的,而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之路不断看涨。粉丝网市场部的吴经理很早就开始从事明星演出市场的操盘工作,也曾是几位明星的经纪人,他向记者介绍了明星身价的上涨之路。

  在上世纪90年代初,国内演出市场刚刚起步,那个时候到内地来演出的港台艺人很少,是一个大家都想娱乐,却找不到娱乐途径的年代。那时候内地明星们的演出大多数都不签合同,有的签合同也只是一张手写的纸,上面有个四五条内容就算很多了,一般都是唱完歌当场付钱,而广告代言的基本没有。那时身价最高的艺人是崔健,崔健的演出一般是专场,每场的出场费达到15万元,这在当时几乎是一个天文数字。崔健之后身价最高的歌手是毛阿敏,她一般参加的都是拼盘演出,出场费要到3万。韦唯当时只有1万,其他的二三线歌手能给个几千块钱就不错了。

  90年代中期,那英、谢小东、田震等跃升为一线歌手,那时候他们做拼盘演出,开价叫到了3万,这时港台艺人到内地演出开始多了起来,当时最火的歌手是孟庭苇、小虎队、齐秦杜德伟,他们演出一场,唱两到三首歌的费用一般是5万元,从这时就开始形成了港台歌手比内地歌手出场费高的惯例。

  这是因为第一内地歌手的曲目不如港台歌手多,第二内地歌手演唱的作品艺术质量也不如港台的高。

  那时内地歌手演出基本上还是不签合同,港台歌手一般都签合同,而且合同的条款也比较细,有时达到了三四页纸。

  90年代末,内地的演出市场几乎成了港台歌手的天下,那时国内歌坛比较低迷,当时港台艺人身价最高的是周华健张信哲等人,周华健演出一场的费用叫到30万元。内地身价最高的歌手是刘欢和臧天朔,他们的出场费达到了20万元。

  女歌手最高的是杨钰莹,达到了20多万元。毛宁是8-12万元,郑钧林依轮一般是8万元。

  到了新千年之后,像刘欢、那英、田震等大牌歌星的出场费涨到了30万元,其他二三线歌手的费用也有了一定幅度的上涨,但却远不如影视演员片酬上涨的趋势强烈,像90年代中期,一般有名的演员出演一部电视剧或电影,片酬只有几万元或上万元,再往前到80年代末,一般演员的片酬只有几千元,甚至有的只有几百元,像《三国演义》中扮演刘备的孙彦军,拍了三年的戏,演了六七十集,最后只拿到了2000多元钱,而现在大牌影视明星拍一集戏就要到了10万元,一部戏下来能拿到几百万。

  “堂会” 明星被忽视的收入

  去年,记者曾参加一个台湾某眼镜公司组织的全国性客户联谊年会,该公司请来了刘嘉玲、关之琳、胡兵、毛宁四位艺人助兴,他们四位在现场格外卖力,又唱又跳,还以慈善捐赠的名义叫卖一些商品,凡是出高价购买的客户还能得到他们的献歌和拥抱,最后这四位艺人分列舞台两侧,现场的几百名客户每人只要交上100元就可以跟他们合影留念,人们源源不断地交钱合影。

  上海一家有名的公关公司的老总方先生告诉记者,明星们参加这种“堂会”,包括企业的联谊年会、新品发布、颁奖礼、新店开张剪彩,每年有很多,而且出场的价格不菲,每年这方面的收入在明星的经济收入中占有很大比例,有时甚至超过了他们每年的片酬和商业演出的费用。

  据方先生透露,他们邀请过很多明星参加企业这种商业活动,明星在一般情况下都很热衷,明星们出席这些活动的费用有时不比演出的价位低,像关之琳、刘嘉玲的出场费有20万-25万元,内地的周迅陈好范冰冰李冰冰等一线女星的出场费也是20万-25万元,陈坤的出场费是20万元,黄晓明15万元,印小天一档的明星为10万元以下。

  有一次他们还请过赵薇,赵薇开价为40万元,如果企业向明星赠送一些比较贵重的礼品,他们的出场费会降低一点,如果是朋友或熟人帮助联系,则会打点折扣,但一般不会低于8折。

  据方先生介绍,明星们参加这种企业活动也要签合同书,合同书的内容也比较详细,其中包括明星及其经纪人、助理,坐头等舱还是经济舱,住几星级酒店,在活动流程中什么时候出现,干什么,是否需要配合采访,是否需要在有产品标志的背景下照相,是否需要介绍企业的产品等等,如果企业提出明星在采访中介绍产品,或者身着企业生产的商品,明星有可能把价位提高一点。

  他们曾成功地邀请过很多明星,一般明星只要有空档,价格合适,都会积极前来参加。据记者了解,每年明星参加的这种“堂会”很多,赶上一些服装节或商业文化周,有的明星还要赶场,一些大牌明星每年接到的这些邀请比片约和演出还要多上几倍,往往一年最少在十多场以上,对他们来说是很大的一笔收入。另外,港台艺人到内地参加企业商业活动的价位要比内地的艺人低,他们主要是为了开拓市场和进行宣传,尤其是一些活动如果采访的媒体很多,他们更乐于参加。

  广告 “砍价”空间很大

  众所周知,明星们代言广告之风盛行,荧屏上时时可见明星与商品“亲密接触”的画面。明星们之所以非常热衷于代言,是认为拍广告时间短,收益大,而且还顺带着给自己做了宣传。

  明星们代言广告的价格一般“砍价”的空间很大,最近有一位服装公司的朋友告诉记者,他们前一段时间曾经跟一位张姓女艺人联系,请她为他们公司生产的服装做形象代言人,张姓女艺人的经纪人开价260万元,他觉得这个价格贵得有点离谱,他们的心理承受价不能超过80万元。像某L女星在公布的明星身价名单上,广告代言每两年是160万元,而记者拿到她代言的广告合同,两年的代言费用是100万元(现金税后款),一下子就划下去60万元,可见明星广告代言的水分比较大。记者了解到,除了成龙刘德华梁朝伟张曼玉等港台大牌明星外,虽然港台艺人商演的出场费比内地艺人高,但广告代言的费用和出席商业活动的费用却比内地艺人低,这是因为他们想开拓内地市场,希望多宣传,多曝光。

  -实例

  一线L女星广告合同细节

  下面是L女星这份广告合同的一些内容细节,可能会使我们对明星代言更多一份了解。

  一线明星代言费用超百万

  L女星是目前内地炙手可热的一线明星,她的这份广告合同为买断性的形象代言,合同的对象有三方,服饰公司为甲方,L女星的经纪公司为乙方,L女星为丙方。代言的产品是

保暖内衣,广告的有效期限为两年,广告使用范围包括电视广告和平面广告,现在这个广告已经在电视台播出了。该服饰公司支付L女星形象代言费用为100万元(现金税后款),费用分三次付清,第一次合同签约当日支付20万元,在合同签订一周内支付50万元,在第一次拍摄当日工作开始前付清剩余的30万元。同时,该服饰公司还承担L女星在拍摄广告期间患病、受到意外伤害所需医疗费以及人身意外保险费,保险金额为200万元。

  L女星需要承担的职责

  该广告合同中规定L女星承担的职责,除了在甲方广告中出现,并参加以下广告制作和宣传活动:A、一次影视广告片的拍摄工作,每次两个工作日;B、两次平面广告的拍摄工作,每次一个工作日,每次拍摄的服装数不超过35套;C、一次录音工作,在拍摄平面和影视广告时同步完成;D、一次发布会工作,每次一个工作日,活动不超过三个小时。同时,乙方还向甲方提出,每次工作L女星需带经纪人1名、助理1名及造型师1名,所有L女星随行人员的交通食宿由甲方承担,造型师的劳务费及L女星出席甲方活动的服装费用也由甲方承担。

  甲方(服饰公司)需要承担的职责

  L女星及其经纪公司对甲方提出来的要求以及甲方所需承担的职责也很详细,主要内容有:A、甲方负责拍摄期间L女星及其经纪人、助理等三人的交通住宿费用,具体细化到L女星及其随从坐头等舱和坐经济舱,住几星级饭店;B、甲方保证拍摄广告的内容不会影响到L女星的健康形象,所拍摄的平面广告中不含色情及其他暴力内容;C、甲方的拍摄创意及拍摄方案必须提前得到L女星及其经纪公司的认可,拍摄平面广告的摄影师、造型师由L女星和经纪公司指定,费用由甲方负责;D、甲方提供本条广告所有拍摄必备条件包括服装及拍摄所需配饰。

  调查采写\本报记者卓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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