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近日,国内某杂志惊曝,著名剧作家何庆魁与“前妻”一直没有办理离婚手续,他与已故的著名演员高秀敏只是“名义夫妻”,不是合法夫妻。这让一些喜爱何庆魁、高秀敏作品的观众在感到叹息的同时,又不禁发出这样的疑问——何庆魁是否犯有重婚罪?一向受人尊敬的何庆魁该不该承担刑事责任。
当年,何庆魁为发展事业离开家后,与高秀敏相识并产生了感情。何庆魁回家向妻子
张艳茹提出离婚,但其妻和子女强烈反对,离婚因此搁浅。何庆魁从此不再回家,而是与离婚后的高秀敏开始以夫妻名义共同为事业打拼。此后,张艳茹曾提出过与何庆魁正式离婚,但何庆魁考虑到离婚对妻子是个打击,就一直没有履行离婚手续。在高秀敏去世之前,三人多年以来都以这种特殊的方式相安无事地生活着。
读者徐女士觉得,高秀敏活得挺委屈,既然何庆魁在中央电视台的《艺术人生》节目里都公开表示了他对高秀敏的感情,那么就应该和人家正式结婚,哪能“脚踩两只船”呢?
读者赵先生认为,社会名人更应该遵守社会的公德。“国家法律可不是闹着玩的,何庆魁这么干就是触犯了法律,应该接受法律的惩罚。社会名人更应该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因为他们对社会的影响很大。”
何庆魁是否构成“重婚罪”?
辽宁大学法学院刑法教研室的唐煜枫讲师分析认为,从相关媒体所报道情况看,何庆魁构成“重婚罪”无疑。通常来讲“重婚”分为两种:一种是进行了两次婚姻登记,有两个婚姻同时存在;还有一种就是一个是合法的婚姻,而另一个是事实婚姻。何庆魁与高秀敏就是事实婚姻。
有些人提出何庆魁的“前妻”已经原谅了他,他就不构成犯罪的说法,唐煜枫并不赞同。重婚罪之所以会被规定在处罚最为严厉的刑法中,是因为它不仅破坏了家庭的正常生活,还破坏了我国法律规定的一夫一妻制度。《婚姻法》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所以任何违反一夫一妻制的行为,都是违背婚姻法的。“重婚罪”不是妻子的原谅就能消除的。
如果何庆魁的行为已经构成了重婚罪,但是由谁来追究他的刑事责任又成了一个新的问题。唐煜枫认为,由于我国对重婚案件实行的是公诉与自诉并行的诉讼制度。当事人与公安机关都有权选择是否追究何庆魁的刑事责任。
唐认为,如果何庆魁的“前妻”张艳茹不提起自诉,而公安机关也认为何庆魁的重婚行为并没有太大的社会危害性,并且其中一位当事人已经过世,没有必要再追究其刑事责任,可以选择不主动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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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刑事诉讼法》规定,自诉案件有三类,即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重婚罪属于“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王莉/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