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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纪人揭秘:“青春美少女组合”曾在春晚假唱

http://ent.sina.com.cn 2005年12月31日14:36 辽沈晚报

  前天,青春美少女组合经纪人大唐表示,该组合演员刘莎莎告经纪公司安排假唱,要求解约并索赔一案的诉讼请求,已被北京朝阳法院于近日驳回,刘莎莎已提起上诉。大唐还曝出内幕,几场春节联欢晚会上青春美少女组合确曾在演出时假唱。

  刘莎莎签约加入青春美少女组合后,于今年9月认为经纪公司一直违反规定安排假唱。她说:“我的演出每次都是对口型。”于是提出解约并讨要7万余元培训费。法院认为,刘
莎莎没有充分证据,因此判决驳回了她的起诉。前天经纪人大唐表示,判决结果在他预料之内,刘莎莎并非为抵制假唱,“她是为了跳槽与别家公司签约而找碴儿解约”。此外,他明确表示,青春美少女组合所参加的1997年和1998年春节联欢晚会都是假唱,只有前往日、韩等国演出才是真唱。大唐对此解释说,晚会虽然经过多次彩排,但现场的音响设备及背景环境的限制是无法改变的。

  大唐称,假唱是央视为保证良好电视观看效果而提出的要求,真唱是不能通过电视台“审看系统”的,因为该晚会现场的观众毕竟是少数,而最主要的对象还是几亿电视观众。演员在台上又唱又跳,话筒传出的不仅有她们的歌声,还有跳舞、后台、观众等产生的杂音。

  大唐说,“青春

美少女”在唱功上没有任何问题,但不免引起5个人“话筒打架”,或者唱高音时“话筒尖声”。而且由于回音效果不好,往往听不到或者延迟听到伴奏,另外很多电子音效也是无法在现场表现的。 孙思娅/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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