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有热心读者向记者反映,近日经常在不少频道看见冯小刚和徐帆夫妇代言的止泻药电视广告。明星代言药品,是否有违规的嫌疑?对此,专业人士表示,如果代言明星试用过药品,广告内容真实可靠,就不算违规。
据悉,在电视广告中,徐帆让冯小刚猜一样物品,答案是××止泻药,而在该商品的站牌广告上,冯小刚从背后搂着徐帆,旁边的广告词写着:“我们家徐帆说没错,腹泻了
记得用××。”广告初看虽然没什么问题,但据了解,明星代言药品有很多禁忌。2005年4月21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等11个部门联合发布了《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提出,社会公众人物在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广告中以消费者、患者、专家的身份,向受众推荐商品服务或者介绍商品服务的优点、特点、性能、效果等,属于虚假违法广告行为。记者还了解到,因以消费者形象出现,广告内容不规范,由著名演员陈小艺与其儿子代言的某品牌口服液两个版本的广告,还被北京电视媒体停播。
就明星代言药品是否违规一事,记者昨日采访了工商局广告部工作人员,对方表示,明星可以作为药品的形象代言人,但是不能在广告中扮作消费者来使用药品,说药品好之类的话(如果他本人没有用药的经历),如果代言明星试用过,广告内容真实可靠,就不算违规。
从冯氏夫妇拍摄的广告内容来看,冯小刚是在扮演消费者的角色,并强调了药品的用处。那么冯小刚夫妇有没有试用过该产品呢?昨日,冯小刚夫妇一直没有接听记者拨打的电话。而冯小刚经纪人张述一听到记者问有关该广告的事,立刻表明:“我没有听说过这事。我刚从国外回来,这个事情我没有经手。”罗曲/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