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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翔品牌价值不如李宇春? 引发体育迷激战歌迷

http://ent.sina.com.cn 2006年04月20日14:43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近日,在中国品牌研究院评估发布的《2006中国个人品牌价值百强榜》中,姚明以11331万元的个人品牌价值排在总榜第一位,刘翔以4424万元名列第9位,而超女李宇春(blog)则以9620万元的个人品牌价值排在总榜的第三位。奥运冠军的品牌价值不如超女李宇春?该榜的排名引发了体育迷和歌迷的“激战”。

  唇枪舌剑双方各执一词

  在该榜中,排在前十位的有6位都是娱乐界人士,排在总榜第2位和第8位是演员章子怡赵薇,第3是李宇春,排在第6位的是歌手王菲,第7位和第10位是导演陈凯歌张艺谋。而体坛名人则只有姚明和刘翔踏入前10。其余进入百强榜的体育界名人只有11人,田亮郭晶晶分别位列第27位和29位;足球圈中,朱广沪以1513万元位列第42位,孙继海以1289万元位列第47位,邵佳一以1177万元名列第50位,另外还有孔令辉、罗雪娟、陈忠和、张怡宁、李婷、孙甜甜也都排在该榜前100位。

  看了这条消息,许多翔迷在网上发帖,为刘翔鸣不平。他们认为一个奥运冠军的个人品牌价值怎么会不如一个刚出道一年的黄毛丫头,超女只不过是在国内有一定的知名度,而且每年都会涌现新超女,而刘翔是奥运会冠军,其在世界上都享有很高的知名度,再说他在今后的日子里还承载着08奥运会的重任,其受关注程度肯定会与日俱增。

  “玉米”则认为刘翔的品牌价值就是低于李宇春。他们举例说,当伊利找刘翔做代言人后,蒙牛为了和伊利分庭抗礼,遂决定开出同样的代言费请李宇春做广告,因为他们做了充分的论证,结果证明李宇春的人气要高于刘翔。

  考核标准刘翔吃“暗亏”

  据悉,该榜主要以媒体版面价值作为主要考核要素,并辅以品牌系数、代言指数、公益指数等专业工具进行数值修正得出排名。

  一位体育界人士在看了翔迷和“玉米”的争执后一笑置之,他认为,因为该榜的主要考核要素是媒体版面价值,所以和娱乐明星相比,体育明星难免在这方面要吃亏。众所周知,娱乐明星要红,完全靠曝光率。但体育明星则不同,他们的知名度是和自己的体育成绩息息相关的。比如像刘翔这样的体育明星,他们的主要任务不是频频出镜,而是要努力训练,多拿金牌。所以为了让自己能够安心训练,体育明星其实都比较低调,而他们的教练或者体育总局也是千方百计地保护他们,避免媒体过多地打搅他们。同时,体育明星由于受到限制,不可能像娱乐明星那样拼命接广告,所以在代言指数方面也会吃亏。这也就不难理解刘翔的个人品牌价值为什么会低于李宇春了。(文/朱彦 姜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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