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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抄袭事实成立 郭敬明:没时间搭理官司

http://ent.sina.com.cn 2006年05月24日00:13 时代商报

  花儿乐队抄袭国外音乐?《吉祥三宝(blog)》抄袭《蝴蝶》?……一连串侵权事件的曝光将娱乐圈这个洋溢各色液体的容器扎得千疮百孔。21日,持续了两年多的“郭敬明(blog)抄袭事件”终于画上了句号。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认定郭敬明所著《梦里花落知多少》对庄羽的《圈里圈外》构成抄袭,判决郭敬明与出版方沈阳春风文艺出版社赔偿对方经济损失20万元、精神损失1万元,并登报公开道歉。昨天,本报记者对此事进行了采访。

  郭敬明好友

  他现在正在忙于创作

  “我不怕打官司,情节不受法律保护。”,“或许庄羽想借此炒一下她的书吧。她要怎样都随她,我无所谓。”这是“郭敬明抄袭事件”刚开始时,郭敬明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的回答。如今,事情已经有了结果,此时的郭敬明心态会否有一个变化呢?由于郭敬明手机一直处于关机状态,所以记者联系到了他工作室里一位好友,“郭敬明已经知道了这件事,但是他也不打算做什么回应。他现在忙着创作新作《岛》系列图书中的第七本呢,马上6月份要发行的,忙得团团转的,没有时间来处理这件事。”

  出版社

  这只是暂时的判决

  作为《梦里花落知多少》出版方的沈阳春风文艺出版社,这次也成为该事件的被告方,并被判决与郭敬明一起承担21万元的赔偿。昨天,记者采访了春风文艺出版社的某位工作人员。他对记者表示:“目前,我们领导正在召开集体会议,商讨这件事情,暂时还不方便透露。但是可以肯定的是,这只是暂时的判决结果。”那继续再告吗?“不排除这种可能性。”

  庄羽

  我对这个结果很满意

  “我觉得判决很公正,我本人对这个结果也很满意。”通过MSN,记者采访了庄羽。庄羽表示,这起官司对她的生活影响很大,“尤其是官司刚刚开始的时候,那阵子,我的情绪波动特别大。好在结束了,我现在的工作和创作都已进入了常态,生活也开始趋于平静了。”对于郭敬明,庄羽称两人私下并没有什么接触。

  律师

  出版社没有再上诉的说法

  这个判决是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终审判决,那春风文艺是否还有再上诉的机会,21万元的赔偿额是否合理等问题,记者电话采访了某律师事务所的唐律师,她针对这个案件,为记者进行了详细的讲解。“这个案子我也了解过,据我所知,郭敬明的书中有12个主要情节及一般情节、语句中,共有57处相同或近似原告作者的作品。虽然法律条文没有规定明确的量数,但是郭敬明的这种行为已经构成了侵权。但是这已经是终审判决,所以作为被告的出版社就不存在再上诉的说法,他们只能要求再审。但是如果在终审证据已经确凿,又没有更新的,更具说服力的证据出现的话,再审胜诉的机会很小。”对于21万元的赔偿金额,唐律师表示这个金额是很合理的,“按〈著作权〉相关法规规定,赔偿金额是要按照侵权方的市场发行量的收入进行赔偿的,但是《梦里花落知多少》这本书,全国发行得非常好,所以这个金额是统计不出来的。应该按照50万元以下金额赔偿。这21万元,应该是由郭敬明与出版方沈阳春风文艺出版社共同承担的,具体他们之间按什么比例赔偿,应该在法院判决书上写得很详细。”记者 李没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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