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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敬明只赔钱不认错 庄羽考虑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http://ent.sina.com.cn 2006年06月07日10:37 新闻晨报

  5月22日,郭敬明(blog)《梦里花落知多少》抄袭庄羽作品《圈里圈外》一案,经北京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郭敬明以及出版《梦里花落知多少》的春风文艺出版社被判赔偿庄羽21万元,并在《中国青年报》上公开道歉。昨天,是该判决书下达的第15天,也是被告自动履行判决书的最后一天。超过这个期限,原告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记者从庄羽那里获悉,21万元赔偿款已经提前一天如数打入她的个人账户,但同时,庄羽十分失望地表示,她至今没有等到郭敬明的那一声道歉。

  庄羽:那一声道歉不给也得给

  在5月22日法院的判决中明确规定,被告郭敬明以及春风文艺出版社需在《中国青年报》上公开向原告———《圈里圈外》的作者庄羽赔礼道歉,但《中国青年报》上至今尚未出现这样的内容,截至昨天,庄羽仍然没有等到这句道歉。

  庄羽告诉记者,这段时间,许多媒体记者十分关切地询问她,是否已经收到赔偿款,庄羽说,其实钱真的不那么重要,“从起诉一开始,我就始终坚持三点,第一,郭敬明要在公开场合对我表示歉意,因为这件事情对我造成很大的伤害。其二,就是停止侵权。第三才是经济赔偿。判多少钱不那么重要,重要的是要有个结果,而赔偿款和公开道歉,是判决书上不可分开的两个组成部分。”

  但庄羽迟迟没有等到郭敬明在《中国青年报》上的公开道歉。“虽然我也听人说郭敬明在博客上写,金钱和名声都可以给予,唯独道歉不可能这类的话,但我还没有亲眼见到,所以不方便对此作出评论。但有一点必须明确,金钱和名声本来就不是他给予我的,而是法庭的判决和结论。不是说他想给就给,不想给就不给。金钱如此,道歉也是如此,这是法院的判决,一切都该按照法院的判决来办事。”

  郭敬明:不会放弃原则道歉

  自终审判决书下达后,作为当事人的郭敬明,始终没有正面接受来自媒体的提问,也没有任何表态。也许是生日临近的缘故,前天,在他23岁生日临近那一刻,郭敬明在他的博客上首次对判决结果作出回应。他的理由是:不是刻意逃避,而是已经不愿意再对这件事情浪费太多口舌。“官司打了3年,媒体报了3年,众看客也跟着一起‘闹’了3年。这3年,我写了长篇小说《夏至未至》、出版了7本《岛》,发行了一张音乐小说《迷藏》,改编了《无极》(blog),唯独没在官司上浪费任何精力”。郭敬明甚至在此特意加了一个注解,“或许这也是导致官司败诉的重要原因。”

  但郭敬明表示,自己没觉得后悔。郭敬明说自己不再是以前那个脆弱不懂事的小孩。“现在的我就算面对比官司判输还更不能接受的事情,也能很平和。但我对自己不认同的事情,哪怕世人全相信,我依然不会苟同。”所以,郭敬明表示自己“会执行法院判决的赔偿和停止销售,那是出于我对法律的尊重,但不会道歉!金钱、名声,这些东西,真不是那么重要,我都可以给予,唯独道歉,哪怕只是简简单单一句话,也不会迫于压力放弃原则、放弃曾经创作时的辛苦,放弃所有依然喜欢我的文字的人的希望。”

  对于迟迟未能等到的道歉,原告方律师邢凤华在接受采访时说,从法律上讲,昨天是判决书生效后被告方自动履行判决书的最后一天,过了这一天,尽管被告方仍然可以自动履行,但原告方也有权提出申请,要求法院强制执行。

  当被问及是否会提出强制执行时,邢律师表示,从赔偿款这一项来说,被告方已经自动履行。但在道歉和停止销售方面,还未有动作。他们期待对方能够自动履行。至于是否会采取强制执行,邢律师表示,会与他的当事人庄羽商量后决定。但目前尚未制定方案。庄羽本人也表示,由于她对具体的法律程序不是特别清楚,是否强制执行,她希望能在今天与邢律师会面后,才有一个说法。晨报记者徐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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