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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大为对“欠款”纠纷出言谨慎:一切由法律裁决

http://ent.sina.com.cn 2006年06月11日09:54 东方网-劳动报

  本报讯(记者兰迪) 著名歌唱家蒋大为前天上午被“前经纪人”姚曼追讨90万元欠款,只得打110报警求助。昨天下午,正在上海兰心大戏院为当晚演出排练的蒋大为,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这事已经进入法律程序,多说了必定牵涉案情,这是办案过程中所忌讳的。”

  昨天下午,当记者询问有关“欠款”一事,蒋大为说,前天早上7点多钟,自称是他经
纪人的姚曼,带着人上门向他追讨所谓“90万元欠款”。去年3月,姚曼曾这么追讨过一次,当时在万寿寺派出所调解了五六个小时。蒋大为否认这笔债务的存在,他说:“既然她已向海淀区法院起诉了我,她等法院判决不就行了,为什么还要三番五次地闹?”这次,在双方争执不下的情况下,他只得又一次求助于法律保护。“她已经严重影响了我的正常生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新条例规定,我报了110寻求法律保护。”据悉,姚曼告蒋大为欠款一案,北京市海淀区法院以“公安机关已就姚曼涉嫌敲诈蒋大为一案立案侦查”为由,于2004年7月裁定中止此案审理。

  据悉,姚曼曾指她作为蒋大为的经纪人,蒋大为拖欠了她90万元不还。记者在与蒋大为通话的时候,正在蒋大为身边的沪上演出商吴先生也接受了采访。据吴先生介绍,演艺界人士都知道,艺人演出账务,基本都由经纪人来打理,演出商通常只与经纪人接洽演出,演出报酬与经纪人结算:“我们找演员、付报酬,一般都和经纪人打交道,应该不存在艺人反欠经纪人钱的问题。”吴先生认为,姚曼这么上门要钱并不明智,“要证明蒋大为欠她钱很简单,只要拿出凭据证明蒋大为在哪儿演出过,演出了哪些场次不就行了?”

  蒋大为昨天希望通过本报向读者表示,向110报警的是他蒋大为,一切都该听由法律的裁决,无理取闹只会伤害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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