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本月上旬,著名歌唱家蒋大为再次被一名女债主堵在家中。据悉,该女债主曾手持90万元欠条起诉到法院,后因蒋大为报案称被“敲诈勒索”而中止审理至今,一起简单的民事纠纷由此变得扑朔迷离。近日,一直保持低调的事件中的女主角姚曼向媒体披露了欠款内幕。
状告蒋大为的姚曼女士曾留学美国,1993年在蒋大为访美演出时两人相识。1998年,
姚曼回到上海定居,蒋大为邀请她和自己一起做演出。据姚曼说,2003年初,她个人拿出90万元现金准备组织一场演出,后因种种原因取消了。于是,她就把这笔钱存放在了蒋大为家。借条上的时间为2003年3月20日,内容是“今借姚曼人民币玖拾万元整,于2003年10月底前还清”,落款为蒋大为。
姚曼说,到了还钱日期后,蒋大为却一拖再拖。2004年,姚曼将蒋大为起诉到法院。但蒋大为向法院提出反诉,称欠条是姚曼以“非法胁迫”手段迫使他写下的。2004年7月,北京市公安局刑侦总队给法院发函,称蒋大为已向市公安局刑侦总队报案,该案已立案侦查。而欠款的民事纠纷始终不能恢复审理。姚曼说,鉴于公安部门迟迟不出结果,她只得亲自上门讨债。
至于蒋大为欠债的原因,姚曼透露说,自从蒋大为的妻子和女儿1998年移民到了加拿大后,他在经济上压力很大。因为他只能在中国挣钱,换成外币到国外消费并不宽裕。辛伍/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