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音娱乐 新浪首页 > 影音娱乐 > 明星全接触 >正文

针对张靓颖起诉 上海某报回应称报道不针对个人

http://ent.sina.com.cn 2006年08月16日09:11 东方早报

  根据中国法院网昨日刊载的内容,张靓颖(点击进入张靓颖的blog)已经在8月14日,正式向静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本报在7月8日刊登的《揭秘明星“耍大牌”陈坤晃点慈善活动张靓颖酒店耍客服》的报道侵犯了张靓颖的名誉权,要求被告停止侵害,作出书面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人民币100万元、赔偿公证费、律师费人民币3.2万元。

  张靓颖在起诉书中表述,“这种报道与事实严重不符,属捏造事实并向公众发布。
文章见报后迅速被其他报刊、网站大量转载。给不知情的读者、网民及其他媒体误认,自己是‘耍大牌’、‘低素质’、‘暴发户’的印象。这给自己的工作、生活造成极大的精神压力,也给广大张靓颖歌迷的感情造成了伤害。”

  对此报道提及的诉讼一事,目前,我们尚未收到法院方面任何书面的通告,也没有接到来自张靓颖方面的任何告知。我们只能说,我们的记者撰写此篇报道,是经过采访后的行为,没有针对个人,完全是符合记者职业操守的选择。早报娱乐部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相关网页共约5,990,000


评论明星模仿秀收藏此页 多种方式看新闻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影音娱乐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62647003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