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音娱乐 新浪首页 > 影音娱乐 > 明星全接触 >正文

冯小刚不见不散餐厅案一审判决 被判限期清算

http://ent.sina.com.cn 2006年09月07日17:51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据新华社电 因生效判决无法继续执行,北京一菜商将不见不散茶餐厅股东导演冯小刚和王珍妮告上法庭。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近日一审判决,冯小刚、王珍妮对北京不见不散茶餐厅有限公司进行清算,并责令在6个月内执行完毕。

  根据菜商傅先生的诉状,他与王珍妮、冯小刚共同投资入股的北京不见不散茶餐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不见不散公司)有经济纠纷,法院对这起经济纠纷案作出了判决。经法院执
行,不见不散公司已给付傅先生欠款16.5万元,其余欠款75万余元还没有执行。不见不散公司已于2004年10月被吊销营业执照,但一直未进行清算,致使傅先生的剩余债权一直未能实现。为此,傅先生要求法院判令王珍妮和冯小刚立即对不见不散公司进行清算。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相关网页共约1,890,000


评论明星模仿秀收藏此页 多种方式看新闻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影音娱乐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62647003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