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孙思娅)9月15日本报曾报道导演杨义巢(blog)起诉女演员胡肖琼(blog)“性要求”侵权案,昨天,该案在东城法院开庭。杨义巢要求胡肖琼用100万元为她在博客中的诽谤买单,而胡肖琼则当庭公布系列“肉麻”短信证明清白。
-庭审高潮
短信对话被当庭宣读
昨天,原、被告都是由代理律师出庭。胡肖琼的律师当庭宣读了由法院调取的杨胡二人在7月26日的短信对话。(短信内容节选)
胡:最近很忙吧。
杨:是忙啊,但是不妨碍想你啊。
胡:那什么时候有时间出来,大家一起聚聚啊。
杨:不想出去,想你进来。
(胡询问杨是否要开拍,并问能否有机会合作)
杨:你不进来,如何合作?
(胡问杨“进来”的意思)
杨:就是来我的“想”,让我的“想”落到实处。
-庭上交锋
短信被“解读”成两个版本
杨义巢的代理律师对短信真实性没有异议。但双方律师各执一词,将短信诠释成完全不同的两个版本。
胡方律师:前一个“想”是亲密朋友之间才用的语言,是带有暧昧性质的。后一个“想”是“想发生性关系”,属于“肉麻”。
杨方律师:杨义巢是个诗人,他的短信是诗人特色的语言,“想”不过是诗人调侃性质的语言。
胡方律师:结合上下文,胡肖琼询问杨义巢能否出来吃饭聚会,因而杨义巢的“进来”是指“进杨义巢的家”。“你不进来,如何合作”是个条件句,也是杨义巢在向胡肖琼提出性交易。
杨方律师:双方发短信时正值影片筹备期间,由于之前曾有胡肖琼会带资金进剧组的说法,所以短信中“进来”,是指带资金进剧组来,所以胡肖琼“不带资金进剧组来”,当然不能合作。
胡肖琼的律师指出,杨义巢在短信中的语言是含沙射影的暗示。杨义巢的律师则反驳称,胡肖琼完全是主观臆想。
原告律师认为胡在博客发表文章,只是根据自己荒诞的想象,没有任何证据来证明,肆意诽谤原告,造成其社会评价下降。被告律师认为被告在博客中抒发的是个人内心感受,记录的也是她和杨之间真实发生的事情。昨天,法官没有当庭宣判。
-事件回放
22岁的女演员胡肖琼在影片《画家村》开机的8月24日当日,在个人博客上发表了名为《不得不这样吗》的文章,声称她拒绝了《画家村》导演杨义巢含沙射影提出的“性”要求,而对方最终也收回了让她出演剧中一个角色的承诺。9月1日,杨义巢对此作出回应,他授权律师发函指出胡肖琼的诽谤行为侵犯了他的名誉权,并要求她公开在博客中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