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炒作界名人痛批张钰 宋祖德称她只是敲诈未遂

http://ent.sina.com.cn 2006年11月24日15:35 法制周报

  张钰(blog),有人斥之为破罐子破摔,是一个得不到名分却又想出名的人;有人却撰文赞扬她是演艺圈的齐天大圣,把丑陋的演艺圈一棍子搅了个稀巴烂!如果说章子怡裸替邵小珊(blog)揭露的演艺圈潜规则,还只是欲露还怯地吹了阵毛毛雨,那么张钰揭露的性丑闻,则让演艺圈暴雨霹雳,波澜四起。

  11月21日,本报记者独家连线网络红人宋祖德(blog)、邵小珊、明星杀手邹当荣,
同是依靠网络热炒成名的他们首度谈及张钰,竟表达出同一个观点,网络时代的炒作也不能没有道德底线!

  大嘴宋祖德:她不是受害者,只是敲诈未遂

  张钰在演艺圈里讨饭吃,一心想靠身体获得资源和名气,这条路固然走得不对,但一开始却令人同情。一个没有背景、没有关系的新人,想在演艺圈混出头,那是何等艰难啊!张钰当时的辛酸和无奈是显而易见的,让人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其实,演艺圈里靠上床换取角色的又何止张钰一人?香港某著名玉女明星黄某在剧组时亲口向我哭诉,她于哪一天被送到哪个酒店的哪个房间,推门进去,香港某著名导演周某正等着她……该导演的粗暴让她痛不欲生……

  可是,我又实在不认为张钰是受害者。我也曾遇到过像张钰这样的女孩子,都是些北京电影学院、中央戏剧学院的女孩子,厉害得很,她们能查到某导演住哪家酒店哪个房间。

  这些女孩子事先并没有跟对方约定好,也没有在跟人上床之前提住裤子说:“慢着!咱们签个合同,你必须让我上戏!”或者她认为对方是默认这个“潜规则”的,可对方可以这样推诿,“你不说我怎么知道呢?”

  这种事情,是一个巴掌拍不响的,但张钰很聪明,她打着“净化演艺圈”的牌子,她这样做,等于断绝了自己的演艺道路。但她的炒作到目前为止都没有牟取经济利益,这点我佩服她、力挺她。

  张钰让别人立下的保证书,都是在事后签下的。我的一个警察朋友告诉我,如果一个人拍了别人的性爱录像带,然后威胁对方说:“给我10万元,否则就公布到网上!”大家都很清楚那是敲诈。那么拿着录像带说:“给我一个角色,否则让你名声扫地!”这不也是明摆着敲诈吗?准确地说,应该是敲诈未遂!

  裸替邵小珊:笨女人用身体换角色

  张钰吧,我还真挺佩服她的勇气的,录像的视觉冲击力相当大,但是手段太拙劣了。

  从最早的“黄建中事件”中就可以看出她的手法:先花钱找了一个小姐,然后录音取证,最后以此为证据来要挟,要挟不成,干脆撕破脸曝光。

  张钰动不动就拿演艺圈的潜规则说事,号称“我上的每部戏都是拿肉体换的”。可是张钰你知道吗?用女人最原始的本钱去换角色,那是最笨的。我邵小珊也上戏,怎么我所有的角色都不需要用身体换呢?原因很简单: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这个圈子是有潜规则,可并没张钰说的那么严重,和她上床的导演也都不知道是些什么人。就是这些低层次的小演员和小导演,败坏了演艺圈的名声。就像一个三陪小姐,她的生活当然充满性交易。但张钰因此类推整个中国演艺圈都是这样,就肯定有失偏颇了。

  11月14日起,演员张钰在网上公布了两盘性交易的录像视频,她与她的“性交易录像带”最近成为炙手可热的娱乐话题。有人支持同情,有人鄙夷怒骂,但不管怎么样,张钰还在继续按照自己的想法做下去。

  11月21日,本报记者连线张钰时,连她自己也承认曝光的行为触及不了潜规则的根本,“我只是希望导演能讲诚信”,话中的意思不言而喻:我曝光潜规则不为终结潜规则,我只是希望将潜规则合法化。我付出自己的身体了,你就必须给我角色,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邹当荣:她让每个男人都头痛

  张钰这种自杀式的炒作,简直是破罐子破摔,对于每一个男人来说都很头疼。她陪这么多人睡觉,什么也没得到,但是和她上床的人,都失去了很多。(笑)那几个被她曝光的导演该集体自杀,至少会被圈内人嘲笑20年吧。

  看看“张钰门”中,演艺圈、潜规则、性、偷拍、渴望出名的女演员、众多“色鬼”导演、强奸、保证书……如果这些录像带画质再好点,简直可以拿到好莱坞参赛。

  张钰的长相不属于偶像派,演戏不算实力派,更不如章子怡的裸替邵小珊聪明。面对所谓的潜规则,邵小珊只打破了冰山一角,不费力地既讨了好,圈内人也不排斥她。张钰却失去理智了。

  如果说娱乐圈像个大家庭,那么邵小珊属于有点蛮横的小女儿,和父母兄弟打打架,气消了,大家还是一家人。张钰就等于放火烧房子,兄弟父母反目成仇,闹得越凶,看热闹的越多,对这一家人伤害得越深。

  张 钰:我付出了,为何得不到回报

  2002年,我认识了黄健中。一天,我和黄建中还有小霞在一家火锅店吃火锅,那家火锅店是黄健中挑的。吃饭时,黄健中还要了瓶红酒,而且要的是“张裕”, 因为我的名字叫“张裕”,他问服务员这有没有张裕葡萄酒,但是那天这里没有,后来他就要了瓶长城干红。

  黄健中和我聊得很投机,他告诉我,电影《小花》是他在幕后撑起来的,但最终报的是女导演的名字,这名女导演和投资方有很深的关系,所以就挂了她的名字,但实际上都是黄健中做的。这么多年他心里一直很不平衡。他说:“《小花》根本就是我做的,为什么要挂她的名字?”

  吃饭的过程中,小霞离开了5分钟,因为当时我跟她说好了,吃饭期间回避一下,并且按我的眼色行事。我问黄导:“你看,这小霞怎么样?”他说:“还可以啊!”然后我说:“你要是对她有感觉,那就好,待会就一块走吧!”他说:“好,没问题!”就聊了这么两句。大概12点多的样子,我们一起离开。

  黄建中说他当时神志不清,他那么大个子,我们两个女孩怎么把他弄得神志不清,如果真是迷迷糊糊,他又怎么从这个二楼走下去的,我们两个女孩子又是如何能把他接到车里?下了车,我们就直接去黄健中北影厂宿舍区的家了。

  他们发生关系的时候,我就在现场。我不想看到他们俩的那一幕,但是黄健中防我防得挺厉害的,他说:“不行,你不能到客厅去!你必须在床这儿等!”我说:“啊!你们也太开放了吧!”他反说:“都什么时代了,你这孩子还这么传统!”

  大概30分钟后,他又想跟我那个。我说:“对不起,我可不想!”他不带套,还要我把衣服脱了。我揭露黄健中的这件事情是绝对真实的。

  当时他还说:“小张挺会来事的,挺懂我老人家心思的,你看你形象也不错,眼睛也大大的,以后找个机会合作合作。”

  我付出了,为什么不能得到回报呢?我就是不能容忍他不诚信,我走到这一步,也是被逼的。

  新闻回放:

  ★2003年,张钰向多家媒体爆料,声称她手头拥有两盒录音带及其他相关证据,可以证明导演黄健中曾于2002年6月1日,在黄家中当着她的面与她的一位朋友“小霞”发生过性关系。黄健中随后表示,那天确实和张钰吃过饭,但喝了两瓶啤酒后就神志迷糊,完全不记得之后发生了什么。

  ★2004年1月,《中国广播影视报》刊登黄健中、张纪中(blog)、于敏三人评论张钰的文章,称张钰为了上戏,曾找某导演的妻子大闹,自称被该导演强奸,还称张钰“借钱不还”、“拐走于敏手机”。之后,张钰以侵犯名誉权为由,将三名导演和《中国广播影视报》起诉至法院。

  ★2006年5月,海淀法院一审认为,三名导演的言论并不构成侵权。张钰不服提起上诉,2006年9月,北京市一中院终审维持原判。

  ★11月14日,张钰拿出4份“保证书”、20多盘录像带和录音带,以证实其所说影视圈“黑幕”的真实性。除了导演黄健中,张钰此次目标所指的,还涉及众多影视界人士。(罗雨菱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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