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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敬明抄袭庄羽案划句号 被法院“强制道歉”

http://ent.sina.com.cn 2006年12月14日00:40 东南快报

  昨日,《中国青年报》刊登了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公告,强制性为“郭敬明(blog)抄袭庄羽案”划上了句号。至此,剽窃官司败诉后一直死扛着拒不道歉的郭敬明,昨天被法院“强制道歉”。

  “强制执行”是一直没有得到郭敬明道歉的庄羽主动向法院申请的,由于法院事先已经告知了庄羽将会刊登判决,所以她在接到本报记者电话时一点也不意外,她说:“我就
是希望郭敬明能执行法院的判决,其实郭敬明把钱赔偿给我已经是默认抄袭啦,不过我还是希望他能公开道歉。”

  庄羽说“道歉信”是法院出面代为刊登的,而费用将由郭敬明和春风文艺出版社(blog)“买单”。她解释说,当时法院判决,郭敬明和春风文艺出版社应在判决书生效15天内,在媒体上公开向她赔礼道歉。她当时提出了几个媒体供选择,“可能是考虑到‘全国发行’的因素,最终法院将道歉信的刊登定在了《中国青年报》上。”

  郭敬明输了官司,钱赔了,道歉也被强制执行了,但似乎与庄羽的“纠葛”还未结束。庄羽告诉记者,由于一些书店目前还在卖侵权作品《梦里花落知多少》,她下一步还有可能向法院再次申请强制执行。“这个官司纠扯不清,弄得我疲惫不堪,本来我想他道歉完后整个事情就过去了,但没想到还是没完没了。”庄羽言语间显得颇为无奈:“真是不明白为什么会这样。”

  而郭敬明的手机一直关机,不做任何回应。

记者 吴海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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