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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对郭敬明发出公告 这次被强制向庄羽道歉

http://ent.sina.com.cn 2006年12月14日08:34 重庆商报

  本报讯 虽然庄羽和郭敬明的官司早在今年5月份的时候就已经出了判决结果,不过郭敬明一直没道歉却又惹来风波,按照当时判决规定,昨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发出公告,在《中国青年报》上刊登出2006年5月22日作出(2005)高民终字第539号判决的全部内容,其中包括郭敬明、春风文艺出版社共同赔偿庄羽经济损失21万元;郭敬明、春风文艺出版社共同赔偿庄羽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等。

  昨日,记者从庄羽方面了解到,庄羽已经得知法院做出的判决了,她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既然之前的判决就要求郭敬明道歉,而且他也已经做出一共21万元的赔偿,这相当于默认了自己的错误,但他为什么一直都不道歉呢?如今出来的公告也是要大家来监督他。”这位工作人员也希望,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大家都应该有意识。

  不过郭敬明却没有对此发表看法。卢圆媛/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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