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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义巢状告女演员肖琼侵犯名誉权案昨日胜诉

http://ent.sina.com.cn 2006年12月19日17:05 新民晚报

  本报讯(记者 俞亮鑫) 继张钰(blog)以“性丑闻”状告张纪中(blog)等3导演败诉后,昨天上午,电视剧《画家村》导演杨义巢(blog)状告“北漂”女演员肖琼(blog)侵犯名誉权案由北京东城区法院一审判决:肖琼对杨义巢赔礼道歉并赔偿1万元精神抚慰金。昨天,双方当事人均没有出现在法庭上。宣判后,肖琼代理人表示肯定要上诉。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肖琼在博客中发表的《不得不这样吗?》一文中,称导演杨义
巢曾多次让她陪酒取悦他人,以艺术家、诗人、杂志社主编、编导的身份寻求猎物,以及发生性关系才能让肖琼饰演角色的说法缺乏相应的证据。关于肖琼在文章中说,杨义巢发给自己肉麻短信一事,法院也认为,虽然杨义巢的部分用词较为亲昵,语句晦涩、可能产生歧义,但尚不足以认定杨义巢向肖琼发出性暗示。

  杨义巢的代理人当即打电话将宣判结果告诉杨义巢。虽然法院认定的赔偿1万元离原告杨义巢当初要求赔偿100万元精神损失费的标准距离甚远,但他仍对这一宣判结果表示满意,并表示准备将赔偿费捐给希望小学或慈善机构。

  杨义巢在起诉书中称,2005年下半年,电视剧《画家村》剧组组建。被告肖琼得知自己落选剧中角色后,便于2006年8月24日在其博客中发表了诬蔑性文章。杨义巢认为,肖琼的行为严重侵犯了他的名誉权,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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