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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马季已去世 生前代言仍旧不“止”(附图)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5日09:32 重庆晚报

  

大师马季已去世生前代言仍旧不“止”(附图)
马季“代言”

  1984年“春晚”上,马季表演相声《一个推销员》,讽刺商家做广告胡夸,一包宇宙牌香烟卖遍英国、美国、日本……如今马季逝世不久,可他代言的某风痛片广告照常在荧屏频频亮相,却让不少人感觉格格不入。昨日就有观众表示,马老刚刚过世,继续使用其形象作广告代言,是否不妥?

  质疑:继续使用形象不道德

   相声大师马季去年年底去世,但许多观众依然在陕西卫视等电视台广告时段看到,笑容满面的马季拿着产品笑咪咪说:“腰腿痛,颈肩痛,风湿痛,就用某某骨骼风痛片。”对此观众感觉十分意外。招商银行职员陶先生就表示,“马季先生刚刚过世,继续使用先生形象作广告代言,感觉很别扭。”而在市电信局营业厅工作的张小姐也认为,咋一看到这个广告觉得怪怪的,“心里觉得像有块石头一样,我不了解相关规定,是否允许已去世的人代言的广告继续播放,但是至少在这个时候播放这个广告不妥。不知道商家有没有考虑马季家人及消费者的感受?”

  辩驳:相声可放广告也可播

   昨日记者从广告界了解到,马季代言费大约为每一年45万人民币。他身前曾为某酒、某药业等拍过广告。昨日记者致电某药业集团,媒介部工作人员表示无可奉告。但据了解,马季的广告是新近拍摄,已在各大电视台热播,由于马季去世突然,广告合同尚未到期。不过,曲艺界人士对广告继续热播却表示理解。与马季相当有渊源的重庆曲艺名家仇小豹昨日表示希望能够顺其自然,“这是签约的商业行为,当然应该延续下去。”而马季弟子冯巩成立的“冯巩办公室”主任、著名相声演员白桦也给记者发来短信称:“马老的相声可以放!为什么广告就不可以放?”

  意见:广告继续播放合法

  名人死后广告继续播在法律上是否存在障碍?重庆树深律师所律师张妮昨日表示,中国的广告法及相关法律文件并没有禁止播放死者生前做的广告,“其实,死后能不能继续播放广告,要看死者生前在合同中如何约定。如果双方只在合同中约定广告播放的时间长度,没有把代言人的死亡作为广告停止播放的条件之一,那么即便代言人死了,只要约定的播放期限没满,广告仍然可以播放。当然如果死者的亲属认为看到死者生前做的广告继续播放会令他们伤心的话,作为死者的继承人可以通过和厂商协商来终止广告的播放。”昨晚,就此争议记者给马季的儿子马东发去短信,但至截稿为止也没有收到答复。

  记者隆准网络编辑:李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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