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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圣依再控诉星辉妨碍司法公正 官司将延期宣判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1日01:05 北京娱乐信报

  信报讯 本报昨天以《香港法院判星辉欺诈黄圣依》为题对这场纠缠了一年之久的官司进行了独家报道,原以为这件事情会在法官的宣判中结束。不料,昨天因为星辉公司对于黄圣依方面的证据提出质疑,香港法院将宣判的日期延期到1月26日。

  昨天10时35分,黄圣依与周星驰的星辉公司的违约官司在香港法院开庭。据记者了解,黄圣依方面在开庭的前一天已经收到了香港法院方面的有关胜诉的判决书,但是按照香港有关法律规定,并不是当庭宣判判决书,而是首先宣读被采纳证据。(而这项证据就是在2006年底黄圣依向香港法院提供的证据,即当时星辉公司与南京浪淘沙影视公司签订一份黄圣依片酬76.9万元的合约,而星辉转头和黄圣依签约时却变成6万元。)当法官宣读这项证据时,星辉公司的律师当庭质疑,他认为这个证据是上海法院方面提供的,并不是香港法院的直接证据。休庭15分钟后,法官问星辉公司在这件事情上工作人员有没有对黄圣依进行过威逼的行为,星辉公司方面承认工作人员的工作方式方法欠妥,并称这是工作人员的个人行为,而非公司行为。

  之后,星辉公司请求法院公布黄圣依解约以来的所有收入状况,并将所有收入汇入到法官指定的公共账户中进行监控,法官当场予以驳回。此外,星辉公司还要求黄圣依方面公布2005年10月10日以前(之前黄圣依在星辉公司)所有收益的详细清单,对此法官要求核准。最后,法官宣布核准后于1月26日继续开庭。

  此外,黄圣依方面当庭提出了一项投诉,他们认为星辉公司涉嫌妨碍司法公正。投诉称,星辉公司此前发布了一条新闻,新闻中说香港法院强迫黄圣依必须到庭,不然就缺席宣判。黄圣依经纪公司的宣传负责人表示:“这是一条他们炮制的假新闻,因为事先已经得到黄圣依可以不到庭的许可,今天周星驰不也是没来吗?”同时这位负责人称,他们对于给这件官司提供的所有证据负责,他保证所有的一切都是属实的。此外,他希望有关这个官司的声音立即中止,因为这个官司黄圣依的很多宣传不能做,唱片出了也不能发行。最后他表示,“我们相信法律的判决。”张学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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