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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总局发文规定 选秀套上“两月半”紧箍咒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28日10:06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昨日记者获悉,广电总局已经下文规定:今年全国的选秀活动将被限制播出时间,不得超过两个半月。 去年,央视及各大地方卫视选秀类活动遍地开花,其中“好男儿(blog)”“梦想中国”“超女”三大选秀节目在进入全国总决赛后纷纷拖延时间,设置诸如“复活赛”等名目众多的比赛环节,活动时间都在4个月以上,其中尤以“超女”的周期最长。主办方凭此不仅增加了收视率,还赚取了大把短信费。 针对此现象,广电总局发文在两方面对选秀节目进行限制:一是限制全国范围内海选的选秀活动持续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两个半月”;二是限制节目播出的密度,“黄金档期间不得有3家以上的地方卫视同时播出选秀类节目。”昨日记者致电广电总局,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表示,此举与防止活动主办方过分圈钱有关。随后记者采访了与选秀活动有关的各大地方卫视。对广电总局的这一举措,各大地方卫视均表示将严格遵照批文行事。央视“梦想中国”“非常6+1”导演吕逸涛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两个半月时间对于选秀来说“短了点”,但会遵守广电总局对选秀节目的限制,“规定对全国所有选秀节目都一样,所以还是公平的。”(记者 何佳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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