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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朔调转炮口轰自己 网友执笔讨伐同行却力挺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9日13:41 武汉晚报

  这几天,王朔做客凤凰卫视《锵锵三人行》因为言语无忌而引发关注,事实上,3月初王朔就曾做客凤凰网,更是大爆其料。在访谈里,他毫不掩饰,坦白自己曾经吸过毒、嫖过娼,让人大跌眼镜。

  新闻背景

  王朔近期骂人无数

  自从今年1月中旬相继接受《三联生活周刊(blog)》和《南方周末》长篇专访后,王朔可谓高调复出,近两个月的时间内频繁亮相各路媒体,口无遮拦,一路滔滔不绝,可谓“骂人无数”。

  网友声音 王朔疯了!

  对于王朔的这番言论,网友很快就给出了回应,多数人对他这次的行为持否定意见。

  有网友说:“好多年以前看过王朔的一篇小说,感觉他不是一个理性的、客观的作者,以后就再也没有看过他的作品。今天看他的丑态,我已经忍不住要吐了”;还有人抨击:“王朔是什么?作家?特立独行者?流氓?混混?瘾君子?嫖客?”;更有人下定论:“王朔疯了!王朔疯了!”

  公安部门 他应受到法律处罚

  北京市公安局法制处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如果王朔所说的情况属实,按照我国法律,王朔应该受到处罚。“如果情节足够严重,应该按照《刑法》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如果情节不够严重,则应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处理。”

  律师观点

  可能涉嫌构成非法持用毒品罪

  对于王朔的此番言论,专业律师表示,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嫖娼应该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但我国法律同时还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王朔的嫖娼行为如果是持续进行的;六个月的期限应该从他最后一次嫖娼之日起计算。

  至于吸毒行为相对复杂一些:“吸食毒品虽然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但如果持有毒品的种类和数量达到了《刑法》的标准,那么王朔就可能涉嫌构成非法持用毒品罪,这个罪名就有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

  叶京大赞王朔 一般人无法认同

  面对最近王朔的举动和状态,与王朔堪称“发小”的老友叶京不仅大加赞赏,更表示王朔现在已经超乎常人达到了另一个境界,而他所说的句句真话,是一般常人无法认同,无法理解、更是无法达到的。

  “王朔现在状态特别的好、非常好。所有的人都用世俗的眼光看王朔,都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他已经达到了另外一种境界!有些人说他为新书炒作,说他有其他目的,但是这些争议根本影响不了王朔,因为他根本不在乎!那些说他疯了的人,其实是自己疯了,而且病得不轻!”

  “王朔的新书我看了一遍,太震撼了,绝对不是人们通常意义上认为的那种小说。王朔这些年经过了一个炼狱的过程,他现在是重生了。更关键的是,它又创造了一种全新的王朔语境,一旦横空出世一定会给中国文坛带来一场革命!”

  “中国所有的作家,能称得上经典的作品永远只有一、二部,但是王朔可以拿出十部、十几部,部部经典!只要他还愿意往下写,他会部部经典,其他作家跟他的高下就在这里了。而且,王朔后面马上就有一部超越《红楼梦》的东西,等着吧!”

  王朔疯语录

  “我认为那(吸毒)是恶习,这个东西叫滥用精神类的药品,是麻醉品。”

  在节目最初的部分,王朔还是一如往常地抨击了一些人与现象,但当主持人开始转向私人问题时,他直爽地谈论了自己的吸毒经历:“(这是)我个人的隐私,涉及到别人我不愿意说,我个人无事不可和人说的。吸毒嘛,我告诉你我吸过,我当卫生员的时候就接触了这个……”言谈间,他把自己当年的这种行为归因于“心理疾病”:“我认为那是恶习,这个东西叫滥用精神类的药品,是麻醉品。但我躺在地上时,你们谁关心过我?”

  “我打了人家,打得很不光明正大,因为一大堆人打人家6个人。”

  随后,王朔又谈到了自己的成长经历,毫不避讳地谈到了打架和嫖娼:“打架,打群架。我打了人家,打得很不光明正大,因为一大堆人打人家6个人,而(我们)二、三十人吧。我是一个浑身恶习的人,我不感到自豪,我不光荣,我受过公安机关处理,我小时候进过公安局……我也嫖过娼……我正经华侨,我给美国交了8年税!(起身,拿出绿卡)看看我的美国绿卡!”

  “我跟余华(blog)比,至少2:0”

  作家里面北京代表队出三人,曹雪芹、老舍、我,浙江出三人,鲁迅、金庸,余秋雨(blog)算不上,得余华吧,比小说。《红楼梦》比《阿Q正传》,怎么着是1:0吧!鲁迅先生是思想家(blog)是战士,小说家不是的,至少不是最好的,不是NO1。老舍先生和金庸能摆平手吗?你当裁判。都是通俗小说,但是老舍先生对不起,有一《骆驼祥子》,在美国是畅销书。金庸肯定是赢不了老舍,就我新写的《我的千岁寒》,余华别和我比了,我们至少是2:0。

  热辣酷评

  偶像不是用来崇拜的

  作为一个长期读者,我不愿意简单地判断譬如“王朔疯了”之类的。我估计他是不是这六年在家闷久了,难得出关,就逮着谁和谁说心里话,最不该说的都说出来了。谁谁谁不是东西,当然我也不是东西,公众人物一般拿出来给人看的都是完美的一面,王朔这么举着“恶习”迎风招展,我不客观地说,起码他很诚实。

  大家都被吓着了,其实这些破事社会新闻版上很多,为什么王朔干了就那么惊人呢?因为他是公众人物,而有种约定俗成的规则是这样的,公众人物应该对自己的形象负责,尤其他还是个作家,我们的传统教育里,作家应该是鲁迅那样,作为思想武器存在,带领全人类奔向美好的。我们有偶像崇拜的习惯,反而不习惯个人的精神自由。

  其实看过王朔小说的人都知道,王朔从来就不是道德的捍卫者,他的小说都是写自己,从来就不是规矩人。他现在的言行,是一贯本性的表现。小说是不是必须有道德观?个人觉得小说是呈现人性,不是只有好人好事才能写。作家是不是必须有道德观?个人觉得作家只用对作品的质量负责。当然我说的都不算,文艺作品应该起思想教化作用还是很多人的认识。

  吸毒嫖娼不是好事,大家都知道,对身体健康不利,对精神空虚也作用不大。王朔作为一个个体,说出了他的一些个人体验,够得上刑罚标准的,公安机关就行动吧。当值娱评员王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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